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财企〔〕39号各区(市)县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了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成委发〔〕11号)、成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1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7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成办发〔〕55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经信委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成都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年6月1日通知中提及附件北京能治白癜风北京哪家医院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