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政策的施行势必会对国内汽车行业带来变化。经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同意,《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年第10号)同时废止。
一、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七大变化与影响
“中国汽车三十人智库”分析师左茂轩先生对汽车新政进行分析,得出“管理办法”的7个变化,具体变化如下:
变化1:法规名称的变化,打破我国汽车行业单一的“品牌授权”销售方式。
变化2:适用范围的变化,较之前只针对于整车买卖活动适用范围更广,扩展到汽车销售与售后服务体系。
变化3:授权期限的变化,授权期限的拉长,保护了经销商的投资利益,对经销商而言是利好的。
变化4: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变化,销售和售后的分离意在打破垄断。同时,也有益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变化5:限制供应商干涉经销商,给经销商更大的自主经营权。
变化6:鼓励共享、节约型汽车销售。
二、新政策引发的四个售后变局猜想
猜想1:经销商加快配件外采和外销进程。
猜想2:经销商将建设多品牌共用的综合维修中心。
猜想3:“销售和售后分离”将加速专业细分售后连锁进程,带来更多合作机会。
猜想4:促使车主消费行为改变,加速主机厂体系的新车售后客户群体流失,转向其他渠道获取相关售后服务。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前身是年4月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该政策的实施是为了规范中国汽车市场无序竞争的状态。虽然该政策施行后起到了不小作用,但赋予厂家方面权利过大,导致厂家与经销商关系不对等的问题出现。经销商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多次联合“反水”汽车厂。此次的新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也是希望能够解决该问题。
不断新出的政策与技术促使整个社会的节奏不断加快,专业化分工和合作是所有领域的大趋势。销售和售后分离,将促使汽车服务领域的分工更细,有利于提升销售和售后的整体效率。减少厂家对市场控制,使产业格局变得多样化,这将会是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最长久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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