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市场管理办法出炉
取消私募债允许发行可转债
区域市场合格投资者包括五大类,并将建立合格投资者标准及穿透核查制度
本报记者左永刚
5月5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发布《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年7月日起施行。根据《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另外,区域性股权市场合格投资者包括五大类,并将建立合格投资者标准及穿透核查制度。
根据《办法》,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不得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除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之外的其他证券。这意味着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将不能再发行私募债。
《办法》规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证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单只证券持有人数量累计不得超过人。区域股权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包括五大类,即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依法经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等金融机构依法管理的投资性计划;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备案的私募基金;依法设立且净资产不低于一定指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一定时期内拥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金融资产价值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2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
证监会出台《办法》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一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及监管规则的需要,对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降低企业杠杆率等具有积极意义。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办法》在制定过程中,遵循了规范与发展并举的总体思路,注意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按照既有利于规范、又有利于发展的要求,既坚持基本行为底线,又积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办法》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有利于完善监管协同机制,防止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办法》共7章,53条,其中明确细化了省级政府和证监会职责分工,即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对市场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场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和处置督导。省级政府依法对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风险处置。省级政府指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承担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根据《办法》,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跨区域经营,可以与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建立合作机制。下一步,省级政府将制定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
邓舸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加强对省级政府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市场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场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和处置督导,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方正系”四家公司信披违法案查实
李友等被顶格处罚
本报记者左永刚
5月5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日前对方正证券信息披露违法等4宗案件集中进行了听证、复核,案件主要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等未依法披露关联关系、关联交易、重大协议等,案件涉案主体多、链条长、手法隐蔽、持续时间久,4宗案件共涉及49个主体,其中,法人主体0个,自然人主体39个,罚款金额共计3万元。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其中,中国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高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中,中国高科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累计.38万元,占中国高科20年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7.47亿元)的7.5%,且该笔关联交易对中国高科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方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正科技)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中,方正科技长期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且公司主要销售业务通过该关联交易发生。4年至年6月份,方正科技及并表子公司同各经销商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达7.30%至.87%。此外,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武汉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未将二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事实告知方正科技。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正证券)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中,方正证券自IPO开始并延续多年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违法情节严重。此外,方正集团还隐瞒其股东签署的对方正集团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协议,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大医药)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中,北大医药未按规定披露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占北大医药总股本的6.7%。
本次处罚全面覆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各类主体,全面覆盖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发生较大变化未披露等多种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证监会对涉案的4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给予顶格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余丽、周伯勤、李友、方中华、李国军等分别给予顶格30万元罚款,对李友、余丽同时涉及多案的情形从重处罚,分别给予二人终身及0年市场禁入。
证监会组织专项活动以案明规则
揭秘市场违法违规主体骗术
本报记者左永刚
5月5日,《证券日报》记者从证监会获悉,证监会近日决定启动以“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分别以“远离内幕交易”、“警惕市场操纵”、“谨防违规信披”、“防范违规经营”为宣传主题,活动第一阶段的宣传主题是“远离内幕交易”。
证监会此举意在帮助投资者了解证券期货法规知识,提升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证券期货市场发展20多年来,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健全,市场规模逐渐扩大,产品种类日趋丰富。随着市场发展的深化,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暴露,近年来出现了不少新现象、新问题,使投资者难以辨别交易方式的合规性和复杂性,特别是在有关违法主体故意欺诈的情况下,投资者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因此,证监会部署开展此次专项宣传活动,目的是有针对性地普及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知识,明晰相关法规底线要求,帮助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认清违法违规主体所惯用的骗术和伎俩,澄清投资者在认识上可能存在的误区,提高识别和防范风险能力,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本次活动主要采取以案例为载体进行分析解读的形式,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以“远离内幕交易”、“警惕市场操纵”、“谨防违规信披”、“防范违规经营”为宣传主题,持续分步开展宣传。聚焦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违规信息披露、市场主体违规经营等投资者权益遭受损失的多发领域,选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典型性的处罚案例,将复杂、专业的案情转化为可读性强、通俗易懂的故事,生动形象地阐明规则红线、风险底线。投资者从中可以知道哪些事情不能碰,不能做,哪些事情是套路,是陷阱,从而增强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活动第一阶段的宣传主题是“远离内幕交易”。相关案例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近亲属从事内幕交易,二是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同学、朋友等关系的人员从事内幕交易,三是相关人员从内幕信息知情人处窃取、骗取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四是内幕信息知情人泄漏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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