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布会《指导意见》出台取得成绩工作部署相关问答
8月15日上午十时,中国民用航空局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运输司副司长于彪针对无人机企业发展困难,以及出台多项管理办法限制行业发展问题进行回应:“无人机对传统通航作业有很好的替代作用,民航局本着“放管服”的原则出台政策,便于企业获得许可,更好地开展经营”。
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于彪
下面是记者朋友对运输司副司长于彪的提问:
提问:近日,民航局就《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办法提出将进一步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无人机产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其中规定,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还包括企业拥有的无人飞机不能少于两架,等一些详细的规定。我想问这个办法出台的背景怎样?
另外有一种观点认为,现在民航局就无人机的管理出台了很多办法,这会不会在某种程度上,限制这个行业的发展,谢谢!
于彪:近年来,无人机产业发展迅速,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像个人消费、农林植保、地理测绘、环境监测、电力巡线、影视航拍。应该说无人机对传统通航作业有很好的替代作用,正因为需求的增长,才使得现在许多企业都有利用无人机发展的相关业务的需求。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也有无人机运营商遇到了一些实际的困难,其中之一就是无法取证的问题,例如,使用无人机从事航拍活动,需要获得空域管理部门的批准,空域管理部门需要在企业工商登记执照当中,有这项经营范围,而这项经营范围就需要有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许可,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民航局也是本着“放管服”的原则,准备出台这项政策,便于企业获得许可,更好地开展经营。
您刚才提到出台了多项管理办法,不仅仅是民航局,相关的部委也都出台了一些关于无人机的管理办法。民航局一直坚持“放管服”,既要发展好,也要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通过出台一些办法,支持这个行业沿着健康、有序的路径发展,为行业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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