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

本报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是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进程中里程碑式的大事。为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精神,民政部于8月22日召开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畅谈了对《意见》的学习体会。本报现将座谈会上8位专家学者的观点集中刊发,以飨读者。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意见》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的目标和方向

《意见》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要发展社会组织,需要政府部门、营利部门、非营利部门三足鼎立,各归其位,这样才能有序发展。我国社会组织尽管近几年发展很快,但是发展不足导致一些社会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影响政府的职能转换,对我国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是有影响的。这么一个背景下出台这么一个文件,我理解确实要发展好社会组织。发展好社会组织,就是对社会组织的贡献加以承认,它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对国家发展能够作出巨大贡献和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对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提出健康有序的发展,提得非常好。民政部所做的工作也引起大家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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