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你好!
很多朋友反馈,在企业日常管理中常碰到一些问题,希望能有一份生动又形象的安全管理培训教材。小编思来想去,bingo!想到一个好办法——可以在企业中给员工们看这则视频啊,它讲述了20多种常见的企业管理问题,涉及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能培训等多个方面,用这则视频给员工做培训再合适不过。而且,放一段视频就好比是在看电影,可以有效激发员工的学习兴趣,使培训效果立竿见影!
下面是干货大放送,安全员必会:
《事故类型大百科》
NO.1物体打击物体打击指的是失控物体由于惯性力对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如高空坠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但是不包括爆炸、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依法的物体打击。
NO.2车辆伤害车辆伤害指的是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NO.3机械伤害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分被刀具割伤、碰伤。
常见的伤害人体的机械设备有:
皮带运输机、球磨机、行车、卷扬机、干燥车、气锤、车床、辊筒机、混砂机、需按罗运输机、泵、压膜机、灌肠机、破碎机、推焦机、榨油机、硫化机、卸车机、离心机、搅拌机、轮碾机、制毡撒料机、滚筒筛等。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NO.4起重伤害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中午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NO.5触电伤害触电伤害事故是指电流流经人体,从而造成的生理伤害事故。如常见的触电、雷击伤害。当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裸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
NO.6淹溺事故淹溺事故是指大量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常见于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实事故。
NO.7灼伤事故灼伤事故是指强酸、强碱减到身体上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
NO.8火灾事故火灾事故是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比如居民区火灾蔓延到企业。此类事故属于消防部门统计的事故。
NO.9高处坠落事故高处坠落事故是指出狱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常见于手脚架、平台、徒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坠落,也常见于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但排除以其他类别为诱发条件的坠落。如高空作业时,因触电失足坠落应定为触电事故,不能按高处坠落划分。
NO.10坍塌事故坍塌事故是指建筑物、构筑、堆置物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涉及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手脚架倒塌,挖掘沟、洞时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NO.11冒顶片帮事故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之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二者同时发生时就称之为“冒顶片帮”。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NO.12透水事故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适用于井巷与含水层、地下含水带、溶洞或与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灾的事故。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NO.13放炮事故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适用于各种爆破作业。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拆除建筑物等工程进行的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NO.14瓦斯爆炸事故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水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主要适用于煤矿,同时也适用于空气不流通,瓦斯、煤尘积聚的场合。
NO.15火药爆炸指火药与炸药在生产、运输、贮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适用于火药与炸药生产再配料、运输、贮藏、加工过程中由于震动、明火、摩擦、静电作用,或因炸药的热分解作为,贮藏时间过长或因存药过多发生的化学性爆炸事故,以及熔炼金届时,废料处理不净,残存火药或炸药引起的爆炸事故。
NO.16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适用于使用工作压力大于0.7表大气压(0.07兆帕)、以水位为介质的蒸汽锅炉(以下简称锅炉),但不适用于铁路机车、船舶上的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锅炉。
NO.17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夜里载荷的密闭装置。容器爆炸是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炸,也称容器的二次爆炸。
NO.18其他爆炸事故凡是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他爆炸事故。如:
〇可燃性气体如煤气、乙炔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
〇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提起混合物,如汽油挥发气引起的爆炸;;
〇可燃性粉尘以及可燃性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
〇间接形成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汽与空气相混合,遇到火源爆炸的事故。
炉膛爆炸、钢水包、亚麻粉尘的爆炸都属于上述爆炸方面,亦均属于其他爆炸。
NO.19中毒和窒息事故指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失误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飞起的坑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之为窒息。两种现象合为一体就称之为中毒和窒息事故。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适用于干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NO.20其他伤害凡是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