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已废止)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已经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九月八日
备注:自年6月1日起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总局令第48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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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已废止)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已经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九月八日
备注:自年6月1日起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总局令第48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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