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个人学习记录。仅针对小银行解读。
年12月6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较年的修订版明显加强了对流动性风险的监管。现将对本行的相关影响解读如下。
一、概要解读
(一)监管意图:强化基础业务(存贷)、抑制同业业务、减少期限错配。
(二)政策提示:略
二、文件主要变化点
(一)增加2个监管指标
1、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衡量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否覆盖30天内现金净流出。年7月不低于70%,年12月不低于%。即该项的资产越多越好,净流出越少越好。
关键1:净流出中,存款流出按个人和万以下小企业8%,大企业和机构35%。投资类的同业业务按%流出。
关键2:资产中,债券按当前市场价值(非票面价值)计算。信用债、地方债是需85折计入。
关键3:表外理财按5%计算流出。
2、流动性匹配率,衡量资产与负债的期限配置结构。年末不低于90%,年末不低于%。即资金来源越多越好,资金运用越少越好。
关键1:资金来源中,存款3个月、3-12个月,1年以上按70%、70%、%计算,同业融入资金按0、30%(40、50%)、%计算。
关键2:资金运用中,贷款折扣比例低于同业运用。而同业中的资管计划等需按%计算。
(二)增加的其他内容
1、同业:加强对同业业务流动性风险管理(第29条)。银行出现对短期同业融入资金依赖较高、同业融入增长较快或发行同业存单增长较快,或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监管将监测、风险提示、要求采取措施(第45条)。市场剧烈波动时,要提高压力测试报告频率(第55条)。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5项要求(第27条)——对同业业务的约束明显加强。
2、存贷:当银行存贷比明显高于同质同类银行或全部商业银行平均水平时,监管将监测、风险提示、要求采取措施。(第49条)——存贷比的监测指标多了一项要求。
3、合规:银行要将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全部纳入内部流动性风险框架,并及时向监管报告监测指标变化(第50条)。允许监管设置其他流动性风险指标工具(第51条)。——监管的要求更加严格。各地监管部门可以再增加设置另外的流动性监管指标。
4、其他: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也纳入考核。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