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应用经济学
1.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品德优良、素质全面、身心健康。掌握较为坚实的经济理论、方法和工具,能独立应对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成为应用经济学科研究或专业技术领域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化人才。
2.研究方向:
1.数量经济学与经济统计学
2.金融学
3.国际贸易学
4.产业与区域经济学
5.劳动经济学
3.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定向培养)学制为3年,最多可提前0.5年毕业(需要学生申请并严格审批),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4年。
4.培养环节:
1.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原则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并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开题报告答辩。开题报告完成一年以上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中期考核:中期检查必须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完成。
3.成果发表: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成果,在达到本培养方案第六项提出的成果发表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
4.学位论文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应能反映出硕士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应有新的见解。
5.培养方式:
1.以第一作者在《科学引文索引》(SCI)、《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经济学文献索引》(Econlit)、《工程索引》(EI)(非会议论文)、CSSCI/CSCD发表学术论文l篇。
2.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全部满足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毕业后一年)内满足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审议其学位。
3.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或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应至少发表1篇A刊论文。
(二)资源环境与循环经济
1.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品德优良、素质全面、身心健康,掌握坚实的资源环境经济学基础理论及循环经济实践应用专门知识,能够在国家及区域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与实践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并能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具有开展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2.研究方向:
资源环境经济理论与应用
3.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定向培养)学制为3年,最多可提前0.5年毕业(需要学生申请并严格审批),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4年。
4.培养环节:
1.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原则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并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开题报告答辩。开题报告完成一年以上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中期考核:中期检查必须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完成。
3.成果发表: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申请专利,在达到本培养方案第六项提出的成果发表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
4.学位论文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应能反映出硕士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应有新的见解。
5.培养方式:
学位申请者须取得与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成果,方可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
1.以第一作者在《科学引文索引》(SCI)、《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经济学文献索引》(Econlit)、CSSCI/CSCD、《工程索引》(EI)(非会议论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重要期刊刊源上发表学术论文l篇。
2.“发表论文”指论文已正式见刊,要求能提供正式刊物或检索证明。
3.“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
4.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1部相当于以第一作者在SCI、EI收录的刊源上发表论文1篇,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相当于以第一作者在SCI、EI收录的刊源上发表1篇论文;获得1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相当于以第一作者在CSSCI上发表1篇论文;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1/2)相当于以第一作者在SCI、EI收录的刊源上发表1篇论文。
5.对发表的成果(论文、专利、获奖)均应与在学期间所做研究课题或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内容密切相关,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
(三)管理科学与工程
1.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品德优良、素质全面、身心健康。通过硕士研究生阶段系统地课程学习、科研训练与实习实践,毕业生应掌握较为坚实的管理理论、方法和工具,能独立应对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管理问题,可胜任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以及相关的管理、研究工作,成为管理科学与工程科学研究或专业技术领域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化人才。
2.研究方向:
1、信息管理
2、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
3、金融系统工程
4、运营管理
3.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定向培养)学制为3年,最多可提前0.5年毕业(需要学生申请并严格审批),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4年。
4.培养环节:
1.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原则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并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开题报告答辩。开题报告完成一年以上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中期考核:中期检查必须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完成。
3.成果发表: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成果,在达到本培养方案第六项提出的成果发表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
4.学位论文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应能反映出硕士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应有新的见解。
5.培养方式:
1、至少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期刊或CSSCI/CSCD期刊或国际会议(EI收录)发表学术论文1篇方能申请毕业答辩。
2、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全部满足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毕业后一年)内满足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审议其学位。
3、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申请条件,需以第一作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A刊(或S刊二区及以上)发表1篇论文;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需以第一作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A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
(四)工商管理
1.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的高素质创新人才。通过硕士研究生阶段系统的课程训练、科研锻炼与实践实习,毕业生应掌握管理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从事工商管理领域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应用外语开展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研究方向:
1.会计学
2.财务管理
3.技术经济及管理
4.人力资源管理
5.企业管理
3.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定向培养)学制为3年,最多可提前0.5年毕业(需要学生申请并严格审批),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4年。
4.培养环节: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不应晚于第三学期前半学期,中期检查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完成,中期检查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见刊或有录用通知);原则上开题报告完成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学位,参加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应该能反映出硕士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应有新的见解。
5.培养方式:
1.以第一作者在《科学引文索引》(SCI)、《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经济学文献索引》(Econlit)、《工程索引》(EI)(非会议论文)、CSSCI/CSCD发表学术论文l篇。
2.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全部满足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毕业后一年)内满足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审议其学位。
3.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或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应至少发表1篇A刊论文或2篇C刊论文。
4.“发表论文”要求能提供正式刊物、检索证明或录用证明。
5.“第一作者”包括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
6.对发表的论文,应与学位论文的内容相关,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
7.对于发表文章刊源,其目录如有变动,以研究生入学时或见刊时版本作为核查依据。
8.省部级以上获奖、专著等重要成果可等同于论文发表,由本人提出申请并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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