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集团“企廉网”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企廉网”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搭建好监督企业公权力运行的信息公开平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廉网”是指由公司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公开企业廉政信息和公权力运行相关信息的网站。
第三条“企廉网”信息公开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第四条“企廉网”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凡不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信息均应公开。
第五条“企廉网”信息公开遵循合法、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为加强对“企廉网”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企廉网”信息公开领导组。
组长:杨志贵
副组长:李建勋祁百法
成员: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各党支部、支部书记及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综合室,办公室主任牛武钢(兼)。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纪委综合室负责公司“企廉网”的总体规划和内容版块的设计,并牵头对公司各有关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企业管理部(信息中心)负责“企廉网”的页面设计、程序开发和日常维护等技术性工作。
第三章公开内容及责任部门
第九条“企廉网”信息公开的内容分为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生产经营、招标投标、人事管理、职工权益、释疑解难和部门公开等9个版块。每个版块分若干个类别,每个类别中需要公开的信息由相关部门负责发布。各部门职责的具体划分详见附件1。
第十条“廉政建设”版块分廉政规定、廉政活动、典型案例3个类别,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为纪委综合室。
第十一条“三重一大”版块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4个类别,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包括综合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计划财务部(包括华邦计财部、股份计财部,下同)、人力资源部、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安全技术部、环境保护部、企业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基建技改部、技术中心、采购管理部等部门。
第十二条“制度规定”版块分安全生产、组织人事、计划财务、供应销售、民生服务、其他6个类别,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包括涉及公司公权力运行的各部门。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版块分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经营、重大项目投资、物资供应、产品销售、业绩考核9个类别,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包括安全技术部、生产管理部、环境保护部、质量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基建技改部、技术中心、采购管理部、销售管理部、企业管理部等部门。
第十四条“招标投标”版块分招标公告、控制价公告、评标结果3个类别,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为审计部。
第十五条“人事管理”版块分员工招聘、培训开发、薪酬福利3个类别,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为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
第十六条“职工权益”版块分扶贫帮困、评先评优、职工疗养3个类别,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包括工会、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
第十七条“释疑解难”版块分政策答疑、舆情回应、信访反馈3个类别,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包括需要向职工群众反馈上述信息的各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部门公开”版块分党群、行政、其他部门3个类别,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为各有关部门。
第四章公开时限及相关要求
第十九条“企廉网”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3种类型。
第二十条企业的发展规划及经营方针、各业务部门涉及公司公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及工作程序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
第二十一条长期公开和即时公开的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第二十二条定期公开包括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和月度公开。年度公开的信息在次年第一季度公开;半年公开的信息在当年7月和次年1月公开;季度公开的信息在次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信息在次月公开。定期公开的信息均在以上要求的季度或月份3-7个工作日内公开。“企廉网”要求公开内容的具体时限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第五章公开程序及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企廉网”信息公开坚持“谁发布,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并实行“三审把关”。
第二十四条信息公开“三审把关”的具体流程如下:各部门通过会议或制度等形成的公开事项,信息员要填写《企廉网信息发布审批表》(见附件2),呈报本部门负责人对信息内容进行一审把关;涉及重要信息发布的呈报公司分管领导进行二审把关;涉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信息发布由公司董事长进行三审把关。所有信息通过审核无误后,必须在规定的公开时限内上传至“企廉网”相应版块,同时,将《企廉网信息发布审批表》存档备查。“三审把关”流程图见附件3。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作为“企廉网”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发布、归档留存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
第二十六条领导组办公室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企廉网”信息公开沟通协调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研究解决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针对性提出工作措施。
第二十七条信息公开工作要纳入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领导组办公室每年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第二十八条对应公开事项未公开或没有按照时限要求公开的部门进行通报;通报后不予改正的将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信息公开审核不严,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故意隐瞒事实不公开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负责、不称职的信息员,要及时更换调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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