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表示,“两办法一意见”,是建立输配电价监管体系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制定相关价格水平的基本规则,是实现政府对垄断行业有效监管的重要基础。“两办法一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有利于促进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有利于促进东、西部电网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的健康发展。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表示,电价改革是深化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环,对电力市场优化配置有重要的信号指导意义。年电力体制改革将会继续围绕直供电和输配分离开展,重点解决光伏、风能等新能源电力上网及定价问题,值得期待的是电价改革将会取得积极进展,弃风弃光弃水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根据文件要求,由招标确定投资主体的项目采用招标定价法确定配电价格,而非招募方式的配电网项目可选三种定价方法中的一中或多种确定配电价格。此外,用户承担的配电网配电价格与上一级电网输配电价之和不得高于其直接接入相同电压等级对应的现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结算制度方面,因不同电压等级输配电价与实际成本差异过大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向国务院主管部门申请调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结构。
其中《指导意见》要求,核定配电价格时,应充分考虑本地区上网电价、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趸售电价、销售电价等现行电价,并结合地区经济发展需求、交叉补贴等情况,合理选取定价参数。
文件对不同形式的电价定价方法、调整机制、结算制度、监管周期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通过制度和规则建设,加强对配电网成本、价格监管,形成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激励有效的配电价格,促进售电侧市场公平竞争,按照弥补配电网企业合理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配电价格,同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配电网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为用户提供优质配电服务。
有专家表示,这三项内容是输配电价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意味着整体输配电价改革又向前迈进一大步,未来企业用电成本等将进一步降低。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通过改革,电价结构将更加合理,电力市场交易更加活跃。
输配电价改革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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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起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该体系包括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以及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
对于承担保障省级电网安全运行和提供输电服务的区域电网,“两办法一意见”规定,其输电价格在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准准许收入后,按两部制电价形式确定。其中,电量电费反映区域电网提供输电服务的成本,原则上按区域电网输电线路实际平均负荷占其提供安全服务的最大输电容量测算;容量电费反映区域电网为省级电网提供事故备用等安全服务的成本,主要考虑提供事故紧急支援能力和对各省级电网峰荷贡献等因素,在区域内各省级电网之间分摊。
专项输电工程提供跨省跨区专用输电和联网服务,服务于国家重大能源战略,如西电东送、疆电外送,国家按项目逐项核准。“两办法一意见”规定,专项工程初始输电价格根据经营期电价法核定。输电价格核定后,定期开展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情况,建立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形式按功能确定,执行单一制电价。以联网功能为主的专项输电工程按单一容量电价核定。以输电功能为主的专项工程按单一电量电价核定。
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是省级电网的向下延伸,是供电的“最后一公里”。目前,我国陕西、广西、云南等省(区、市)有10余个地方电网。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国家已批复了个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由于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情况复杂,为更好指导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工作,“两办法一意见”明确,配电网配电价格可以选择招标定价法、准许收入法、最高限价法、标尺竞争法等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方法确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两办法一意见”是建立输配电价监管体系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制定相关价格水平的基本规则,是实现政府对垄断行业有效监管的重要基础。“两办法一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有利于促进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有利于促进东、西部电网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的健康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和《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的相关规定,为纵深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经商国家能源局,我们制定了《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和《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试行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
来源:中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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