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鲶形目鱼类产品
对美注册要求
注册条件
原料要求
供加工用鱼原料应符合美国联邦法典(以下简称美国法典)9CFR等相关要求,主要包括:
(一)养殖要求
供加工鱼养殖场应根据美国法典9CFR.2等要求,对水质进行监测。养殖过程中药物的使用应当符合美国法典9CFR.3等要求。
(二)运输要求
运输原料鱼的车辆应根据美国法典9CFR.4等要求,配备原料鱼装运容器。容器应当保持清洁卫生,能够提供充足的水和氧气。
(三)验收要求
加工企业应当根据美国法典9CFR.4等要求,拒绝接收死鱼、濒死鱼、病鱼或受污染鱼。
加工要求
鲶鱼产品加工卫生控制和HACCP质量控制等体系应符合美国法典9CFR、、、、、、、等相关要求,主要包括:
(一)官方检验员要求
根据美国法典9CFR等相关要求,海关指派官方检验员对输美产品的加工开展官方检验。加工企业应根据美国法典9CFR.3、.4等相关要求,为官方检验员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加工企业应根据美国法典9CFR.6等相关要求,向官方检验员提供相应的生产加工信息。
(二)卫生控制要求
加工企业的卫生控制应符合美国法典9CFR、.1等相关要求。
(三)HACCP体系要求
加工企业的HACCP体系应符合美国法典9CFR等相关要求,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掺杂产品处理要求
根据美国法典9CFR、等相关要求,掺杂产品应当隔离存放于有显著标识的密闭容器内,运出加工企业,在处理非食用产品的设施进行处理。掺杂的定义见法典9CFR.1。
包装要求
输美产品包装应能在正常的贮存、运输、销售条件下最大限度地保护食品的安全性和食品品质。
输美产品需贴有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美国法典9CFR等相关要求。根据美国法典9CFR.14等相关要求需经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批准的标签,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证书要求
每批输美产品应随附海关出具的出口鲶鱼产品检验证书。
注册流程
生产企业在申请对美注册前,需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用于加工的原料需获得养殖厂备案资质;二是加工企业是出口食品备案企业。对美注册的基本程序:
申请企业打开“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登录后从主页面“对外推荐注册”选项中点选“对外推荐申请”。
填写企业相关的申请信息,上传企业准备好的电子文件,需上传的电子文件包括国外卫生注册申请书、注册信息表、厂区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等。
注册信息表格式及填写说明
美国农业部对所需注册企业上报表格有推荐的格式,具体如下(表格下方为官方英文填报说明)。
为了便于企业填写,对于每项填写内容做一些必要的中文解释和说明(最终申报的注册信息表应采用全英文)。
注册信息查询
对美国申请注册鲶形目鱼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可以在美国农业部官方网站上查询注册信息,也可在“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
1.美国农业部注册企业的查询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