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事务,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保障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幸福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19号),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了《云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93号);为推进楚雄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年3月17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11号)》,要求年底前,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乡镇和村(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国有企业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制定方案、统筹推进,认真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各项工作。
为做好有关宣传工作,本刊将分期刊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编写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宣传提纲》,供矿属各单位在开展宣传时使用。
六、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什么?实现这一目标任务有哪些有利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争取用两年或稍多一点的时间基本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上述目标任务,既是艰巨的,也是经过积极努力可以实现的。当前推进这项工作已经具备不少有利条件: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城市基层政权建设,在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地社区建设有了很大发展。社会化管理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区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必将随着社区建设的推进而取得更大突破;二是中央12号文件明确要求城乡基层组织要承担起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责任,解决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机构、人员、经费问题,为我们开展工作创造了必要条件;三是中办、国办的《通知》进一步对各地党委政府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了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四是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全国已经有近一半的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有了一定的工作基础和部分城市的成功经验。
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大中城市和其他经济比较发达、社区建设比较规范的地区,应主要采取这种形式。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是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载体。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社区服务人员要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尚未完成街道社区工作平台建设任务的地区,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抓紧把机构、人员和经费等工作条件落实到位,尽快把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起来。对街道不具备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条件的,可以由市或区统一集中管理。
八、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如何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
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可以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确定或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退休人员实行管理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这类管理服务机构的指导和规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企业原有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人员和设施逐步移交当地政府,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九、在社区组织不够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的县,如何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这类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另外,部分地区经当地政府确定,已有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人员及活动场所,继续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随着当地社区建设的发展,这种管理服务形式应逐步过渡到由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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