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公司管理人员刑事犯罪法律风险意识,营造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的环境,切实防范化解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风险,长运集团于3月17日晚,在城乡公交公司会议室举办了企业管理人员刑事法律风险与防范专题培训。参加本次培训的有集团处室长及以上领导,各单位党政正副职、办公室主任、文书,各科室长,客运站、客车队正副职,例检站、修理厂负责人,全体安管人员。
本次培训授课老师为嵊州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闾张鑫。闾老师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民事责任的解决途径、针对企业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分、《民法典》视野下的企业法律风险合规管理、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培训紧扣刑事法律风险与防范,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能力水平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培训结束后,集团董事长宋鸿鸣强调,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当中,每一个管理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合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能力,杜绝侥幸心理和事后补救的被动局面,要把风险防范前移,排查梳理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流程,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本次培训,参培人员纷纷表示,在了解了新法律法规及新政策的相关知识后,进一步明确了风险防范与控制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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