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扶持一批综合效益突出、增长速度快、行业影响力大、社会诚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优势企业,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委印发了《石家庄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瞪羚企业的申报、认定、奖励和管理做了规范性要求,对认定合格的企业授予“石家庄市瞪羚企业”称号,并给予政策支持,对于首次评选为一年爆发式增长、三年复合式增长和五年连续增长的瞪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和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瞪羚企业的认定,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引领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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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石家庄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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