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根据群众举报,永康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唐先镇、花街镇分别查处一家企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要求企业负责人出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负责人称不知道需要填写联单,以为自己可以直接将铝渣运到有资质的厂家进行处置。
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的铝灰、铝渣进行扣押,并对2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两家企业对非法处置危废行为做出深刻检讨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两家企业未按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擅自转运铝灰、铝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二款的规定,责令2家企业改正,并作出处罚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年1月1日,铝灰、铝渣正式纳人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进行管理,今年1至8月,我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查获企业擅自转移铝灰、铝渣或者将铝灰、铝渣出售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进行处置的案件共6起(占比10%)。周边县市对非法处置铝灰、铝渣的打击力度非常大,6起案件中有2起属于案件移送管辖。我市从事铝制品、铝配件生产制造的企业众多,市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各镇街区组织相关企业学习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广大产生铝灰、铝渣的企业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强化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处置铝灰、铝渣,切勿心存侥幸心理。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年版),有关铝灰的危废定义如下: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危险特性
HW11精(蒸)馏残渣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11
电解铝及其他有色金属电解精炼过程中预焙阳极、碳块及其它碳素制品制造过程烟气处理所产生的含焦油废物
T
HW17表面处理废物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17
金属或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铝、镁材(板)表面酸(碱)洗、粗化、硫酸阳极处理、磷酸化学抛光废水处理污泥,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电极箔化学腐蚀、非硼酸系化成液化成废水处理污泥,铝材挤压加工模具碱洗(煲模)废水处理污泥,碳钢酸洗除锈废水处理污泥)
T/C
HW48
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48
电解铝生产过程电解槽阴极内衬维修、更换产生的废渣(大修渣)
T
--48
电解铝铝液转移、精炼、合金化、铸造过程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以及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
R,T
--48
电解铝生产过程产生的炭渣
T
--48
再生铝和铝材加工过程中,废铝及铝锭重熔、精炼、合金化、铸造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及其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
R
--48
铝灰热回收铝过程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铝冶炼和再生过程烟气(包括:再生铝熔炼烟气、铝液熔体净化、除杂、合金化、铸造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
T,R
其新增豁免条款为“铝灰渣及二次铝灰利用过程可不按危险废铝管理”。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编辑:敬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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