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职工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按照“限额标准管理、支出规模控制”的原则,同时考虑简化职工办理报销时的工作流程,且便于车间卡控差旅费预算支出情况,对我段差旅费报销流程规范如下:
1.各车间、科室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指定专人对本部门差旅费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段下达的预算指标,合理安排本部门人员出差并登记台账。
2.职工在出差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及其他相关报销凭证。待回单位后统一报送本部门,并由本部门差费专职人员严格审核把关报销单的填写及报销粘贴单粘贴情况,做到差旅费报销单填写规范,报销粘贴单(会凭16)粘贴整齐,否则财务将不予接收。
3.各车间、科室差旅费专职人员应将领导签字审批后的差费单据,于每月15日之前上交到财务科,且按照财务科要求的格式将汇总表电子版一并上报。
4.每月月底之前财务科将所有的报销单审核、计算完毕,将报销金额填写至各部门差费汇总表后,统一由银行代发至每位职工的工资卡内。财务科将差费汇总表发至各部门电子邮箱,职工可根据汇总表核实差旅费发放金额。
本办法自年9月1日起执行,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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