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制度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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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三)降职或调岗

若违反公司纪律或工作表现欠佳,或对本职务(岗位)无法胜任,严重影响工作进行,可受到降职或调岗处分。

(四)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保留追究其经济赔偿的权利。

1、在试用期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符合录用条件有以下几种情况:

1)员工故意隐瞒或伪造学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信息;

2)员工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

3)员工试用期内不能认同企业文化的;

4)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主要有下列情形:

1)连续旷工15日及以上者;

2)当月迟到、早退,外出未经部门主管同意累计6次以上者;

3)伪造请假、出勤资料或其它不真实的信息影响正常工作者;

4)有意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

5)擅自携带公司财物出厂,偷窃、盗卖同事或公司财产,泄漏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损失超过一万元以上,或对公司品牌、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6)在工作时间内或工作场所内聚众赌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者;

7)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秩序者;

8)在任何场作出对公司产品、形象、声誉不利的言行者。

9)营私舞弊,挪用、拖欠公款,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或挥霍浪费公司资源者;

10)故意毁坏公物、故意破坏公司环境及形象者;

11)故意隐瞒传染病或其他(如吸毒等)以致危害其他员工健康者。

12)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等处理者。

13)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自身或其他员工的安全,或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的;

14)携带危险物品、或行凶器械、或一切其它法律规定的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给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害或带来危险隐患者;

15)最终书面警告累计达到两次者;

16)《劳动合同》或其它规定中约定的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条款;

17)不遵守禁烟规定,擅自在禁烟区吸烟2次及以上者;

18)其它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五)处罚程序

任何处罚均需在查有实据的情况下实事求是地施行。在举证、查证过程中,当事人有充分的申辩权利。

处罚流程:

1)各部门(班组)上报违纪情况;

2)各部门开具《员工处罚通知书》,并由受处罚员工签字确认后凭据联给员工,记帐联汇总到人力资源部,留底联各部门自行保存。

3)人力资源部(生产办)每月将处罚汇总,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告。

对经查属实的处罚,员工本人拒不签字者,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及上级领导审批后,处罚同样生效。

其他相关情节的违纪行为,视其严重程度,参照本制度予以处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处罚的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时,按照从重处罚的原则处理。

(六)处罚权限

所有处罚决定均按以下级别批准:

一般员工:由部门主管批准。

主管级员工:由部门经理批准。

经理级(含)及以上员工:由总经理批准。

如需要并处赔偿依据客观数据,无客观数据的由财务部门汇同相关部门提出核算依据,按照相关管理流程对该员工减少或取消享受下列款项的资格:绩效工资、奖金等收益。当部门负责人在处理纪律事宜有不明之处时,可向人力资源部咨询。

七、争议处理

当处罚对象对违纪事实或惩处结果存在异议,须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携《员工处罚通知书》向工会提请申诉;如逾期,则处罚生效。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工会负责人对员工的申诉进行认真复核,复核结果的回复期自接到员工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经复核证明被惩处人申诉理由详实、充分的,由人力资源部开具撤销惩处书面通知或声明,通知被惩处人所在部门,撤销惩处。

经复核仍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处罚有效,并为最终结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被处罚人复核结果。员工在申诉期间,应正确使用民主权利,不得无理取闹、妨碍工作,更不得干扰他人的工作生活。

八、附则

本制度自年12月16日起实施,原年8月3日颁布的《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备注:红色字体为新添加或家人需注意的内容。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已完,谢谢家人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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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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