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

关于延长《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年11月18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沪科合〔〕22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年11月17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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