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汇编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森豪威油田钻井工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员工入职、异动及退休第一节员工入职

第二条公司员工包括采油厂委派员工和公司聘用员工两类。

第三条采油厂委派员工入职

采油厂委派员工到公司,由综合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并安排上岗。

第四条公司聘用员工入职

1.综合办公室考虑发展战略、组织结构调整、员工内部流动、员工流失、人才政策等因素,对各单位的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进行综合平衡,制定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根据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供给预测,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和具体行动计划,报经理审批后执行。

2.公司招聘形式分内部竞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招聘形式的选择,要根据人力资源需求分析和招聘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

3.公司按照计划招聘人员时,应优先在公司内部及采油厂范围内公开选聘;若不能满足用工需要,再进行外部招聘。

4.招聘通过候选人获取、甄选环节确定候选人后,科(队)级及以下人员的录用由经理审批,公司级人员由采油厂录用后委派。

5.应聘人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成为公司试用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为1-6个月。试用期满,公司与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节员工异动

第五条员工异动管理涉及到公司内部员工的晋升、降职、内部调转、辞职、辞退等项工作。

第六条员工异动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任职资格为标准,以考评结果为依据,严格遵照相关程序,慎重进行。

第七条晋升和降级

1.晋升是指员工因业绩突出,由较低职位上升到较高职位,其责任、权利相应增大,薪资待遇、机会相应增多。

降职是指员工从原有职位降低到责任较轻的职位,同时削减被降人员的权利、薪资和机会。

2.员工晋升应以现处岗位的业绩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同时还应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1.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

2.相关的资历和经验。

3.适应性和潜力。

4.公司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3.在业绩考评中,没有达到业绩预期的员工,由其直接上级、综合办公室和其本人讨论并制定业绩改善计划。该计划的实施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期满后员工在工作态度和业绩表现上仍然没有改善的,经确认后可作降职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内部调转

内部调转是公司内平行的人事调动,包括公司不同单位、部门间的平行调动,其目的在于为内部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及发展机会,更加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

内部调转可以按照岗位需求与员工意愿直接调转,也可以通过内部竞聘实现调转。员工可以自荐参与岗位应聘。

第九条辞职与辞退

辞职指员工主动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辞退是公司依据法定程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人事异动活动。

采油厂委派员工辞退按照采油厂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聘用员工按照公司规定办理。

第三节退休

第十条凡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或55周岁,且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5年的员工,属采油厂委派员工由采油厂人力资源科理退休审批手续并落实发放养老保险金;属公司聘用员工由综合办公室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落实发放养老保险金。

第十一条公司聘用退休员工养老保险金由社会保险部门发放。

第三章工资管理

第十二条采油厂委派员工执行采油厂的工资规定;公司聘用员工执行以下规定。

第十三条工资构成

公司聘用员工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考核工资、年终奖金四个单元构成。

1.基础工资是指为维持员工本人日常生活费用计算的工资额,基础工资为元/月。

2.工龄工资为公司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工龄工资标准为30元/年。

3.考核工资是指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发放的工资。员工工作绩效不同,考核工资不同。

4.年终奖金

奖金包括安全奖和效益奖。

第四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第十四条公司为聘用员工缴纳“三险一金”。

三险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一金指:住房公积金。

具体标准按榆林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工伤管理

第十五条工伤范围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1.由于生产事故造成伤害的。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3.因公外出期间或者是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辆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5.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6.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

7.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第十六条工伤员工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员工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根据鉴定结果享受伤残待遇。

第十七条员工住院期间确需护理的,原则上由家属护理,护理费(含食宿)每天元;单位派人护理的按出差对待。

第十八条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参照《榆林市工伤保险办法》(榆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员工工伤的办理

1.员工发生工伤后,第一时间上报本单位(部门),经核实后上报安全保障科。

2.安全保障科及时上报县工伤办并通知定点医疗机构。

3.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后,确需转诊治疗的,转往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不需转诊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4.治疗终结后,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办和医疗机构结算;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工伤员工持相关报销凭证经安全保障科审核通过后,报县工伤办按相关规定报销。

6.工伤员工提出伤残鉴定申请的,由安全保障科审核相关资料后报市伤残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7.根据鉴定结果,享受伤残待遇。

第二十条工伤员工休养期结束,公司与其友好协商,支付补偿费用后,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考勤与请销假管理

第一节考勤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实行8小时工作制,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司机、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服从工作的需要,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周六、日工作制,周六、日上午上班。

第二十三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或签字。上班未打卡或签字按迟到计,下班未打卡或签字按早退计,上、下班均未打卡或签字,以旷工处理。

第二节请、休假管理

第二十四条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处理私人事务,事先必须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办理一定的手续。

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二十五条公司请、休假类型包括:带薪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

第二十六条请假程序

1.员工休产假等长假之前,需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协商,以妥善安排工作。

2.公司经理层人员请假按照采油厂相关制度执行。

3.正科级人员请假,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经理审批。副科级人员请假3天(含3天)以内,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主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经理审批。

4.其他人员请假7天以内,由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7至15天的,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主管领导审批,15天以上由经理审批。

5.员工请假前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按审批权限审批后,统一交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案。

第七章劳动纪律管理

第二十七条旷工

无故缺勤、假满逾期未办续假手续的,均为旷工。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全年旷工累计7天以上不发年终奖金;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论处,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对于严重不服从单位管理的员工,由所在单位交回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给予停岗、停薪处理,并视情节对其进行1-3月不等的培训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培训期内本人有深刻反省,整改彻底的,经考核合格后,由综合办公室另行分配工作,培训期间达不到培训要求且考核不合格的,采油厂委派员工由综合办公室报经理审核后交回采油厂;公司聘用员工由综合办公室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员工发生偷盗贩卖汽、柴油的,按照涉案金额及(涉案汽、柴油金额参照当地当日油品市场价而定)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涉案金额不满元的,视其性质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扣除其2个月考核工资;

2.涉案金额在元(含元)以上元以下(含元)的,扣除其6个月工资(扣发工资期间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处留司查看处分。

3.涉案金额在元以上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章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公司的培训以符合业务发展和组织能力提升为原则,并注意前瞻性和系统性;技能培训和外部培训需遵循“机会均等,公平争取”的原则,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十一条培训内容包括入职培训、管理技能培训、业务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三十二条培训形式分为员工自我培训、公司内部培训、公司外部培训和其他培训形式。

第九章员工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采油厂委派员工档案由采油厂人力资源科管理,公司聘用员工档案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三十四条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综合办公室应及时建立员工档案。归档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学历及其它证书;公司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奖励材料;员工违规、违纪、违法等材料;离退休、退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材料;其它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三十五条员工档案的归档整理

1.应每季度对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进行一次归档。

2.员工材料归档时,综合办公室应严格审查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及可用性。

(1)对虚假材料或无用材料应拒绝接收;

(2)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文件材料应退回重新整理;

(3)对不属于员工档案归档范围的材料不予归档,但经过鉴别可区分情况予以处理。

3.综合办公室应按规定的内容统一对归档材料进行分类整理。

(1)在整理中发现不属于员工档案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应及时抽出并登记造册,移交部门负责人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抽出或销毁已经归档的文件材料。

(2)在整理中发现手续不完备或有涂改的文件材料,应移交本部门负责人统一退回原档案形成单位重新制作。

4.员工档案整理工作应在至少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工作人员不得整理自己及亲属的员工档案。

第三十六条员工档案查(借)阅

1.员工档案的查阅管理

(1)查阅员工档案必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到综合办公室查阅。未经批准,员工档案不得提供给任何组织或个人查阅。查阅员工档案必须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两名以上(包括两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在档案室进行;

(2)员工个人需要证明自己的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时,可持本单位介绍信,由综合办公室查阅并出具档案证明;

(3)查阅员工档案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勾划、涂改、抽取、撤换、折叠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和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2.员工档案的借阅管理

(1)原则上员工档案不允许借阅,但特殊情况下各单位因工作需要需借阅员工档案时,必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到综合办公室借阅;

(2)借阅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逾期不还者,由借阅单位向综合办公室书面报告,由综合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

(3)档案借出时,除按一般档案借阅登记项目进行登记外,还应登记员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处分材料等重要内容,并对借出的档案加封盖章。档案归还时借阅部门须加封盖章,综合办公室进行严格验收,发现涂改、缺页、增页等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4.公司以外单位借(查)阅员工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

第三十七条员工档案保管与销毁

1.员工档案的保管

(1)员工档案借(查)阅室、整理室、档案库房等场所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并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有害生物等工作;

(2)严禁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对违犯规定,私自保存或利用他人档案材料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员工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的员工档案应委派综合办公室其他人员妥善保管。

2.员工档案的销毁

(1)按规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登记销毁清单;

(2)需要销毁员工档案,应经经理批准,在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业务人员监督下销毁。销毁后由监督人员在销毁清单上签字。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销毁员工档案。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其他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招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森豪威油田钻井工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对人力资源新的需求,明确和规范公司招聘原则和操作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管理,包括采油厂委派员工及公司聘用员工。

第三条员工招聘坚持公开招聘、机会均等、择优录取、先内后外的原则,使用人机制更科学、合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招聘工作。其职责如下:

1.制定公司年度招聘计划,并在实际执行中加以调整。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求,对公司各单位的人员招聘需求进行审核。

3.指导用人单位撰写拟招聘职位的职位描述和任职资格。

4.决定获取候选人的渠道和方法。

5.与潜在的候选人联络,收集简历和应聘材料。

6.为用人单位的录用提供建议。

7.负责被录用人员劳动协议的签订、员工档案的建立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需要参与到本单位人员的招聘工作中,并在其中承担以下责任:

1.根据工作与发展计划提出本单位的招聘需求。

2.草拟招聘职位的职位描述和任职资格。

3.参与对候选人的测评工作,对其专业技术水平等进行判断。

4.做出最终录用决策。

第三章招聘计划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应当根据经营计划制定本单位人员需求预测,考虑如下情况提出用人需求:

1.缺员的补充:因员工异动如因调动、退休、晋升等原因,按工作任务的需要补充人员。

2.突发的人员需求:因不可预料的业务、工作变化而急需引进特殊技能人员。

3.扩大编制:因业务发展壮大,需扩大现有人员规模及编制。

岗位属于新设置岗位时,需要同时拟定拟招聘岗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描述,形成《岗位说明书》,一起报送综合办公室。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综合考虑发展战略、组织结构调整、员工内部流动、员工流失、人才政策等因素,对各单位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第八条综合办公室根据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和供给预测,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和具体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适应战略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和内外部现有人力资源供给预测。

2.拟招聘职位的《岗位说明书》与拟招聘人数。

3.年度招聘计划的阶段性实施安排,包括招聘方式和程序等。

4.候选人的测评内容和实施部门。

5.阶段性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岗时间。

6.招聘预算,包括广告费、场地费、交通费、招待费及其它费用。

第九条公司年度招聘计划和具体行动计划应报经理审批后方可实行。

第十条对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区域性稀缺人才,可以委托采油厂人力资源科招聘。

第十一条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用人单位按上述程序提出用人需求申请,经综合办公室审核,报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四章招聘形式

第十二条招聘形式分内部竞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招聘形式的选择,要根据人力资源需求分析和招聘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十三条公司按照计划招聘人员时,应优先在公司内部及采油厂范围内公开选聘;若不能满足用工需要,再进行外部招聘。

第十四条内部竞聘

在尊重用人单位、应聘员工及其现所在单位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内部竞聘,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综合办公室拟定内部竞聘公告。内部竞聘公告要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个正式员工;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在上级主管的许可下都有资格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名申请。

第十五条外部招聘

在内部竞聘不能满足人力资源需求的情况下,可采用外部招聘形式。

1.招聘渠道:外部招聘要根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合,主要渠道有以下几种:

(1)员工引荐:公司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综合办公室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2)媒体招聘:通过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开展企业管理理念及品牌形象宣传;

(3)通过各种劳动就业中介机构招聘:一般人才可通过人才市场进行招聘,重要岗位及技术性强的紧缺人才可通过高级人才招聘会获得;

(4)与猎头公司合作:当急需高级人才时,综合办公室可委托猎头公司为公司寻找合适的人才。

2.外部招聘组织管理: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综合办公室为主,相关单位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单位参加。

3.招聘信息的发布:根据招聘的岗位及人员数量,招聘对象的来源和范围,以及新员工到岗时间和招聘预算,设计招聘信息发布时间、方式、渠道和范围。

4.招聘广告: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需要采取招聘现场海报、公司形象宣传资料、媒体广告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组合,吸引潜在应聘者的注意。

第五章候选人的获取

第十六条报名应聘的公司内部员工,可以向综合办公室领取内部“竞聘申请表”,填写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批后,递交综合办公室。

第十七条外部应聘者在获取招聘信息后,可以通过申请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应聘申请,并向综合办公室提供申请表,个人简历,各种学历、技能、成果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等。

第十八条综合办公室对应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初步的筛选,然后与用人单位一起,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将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剔出,确定候选人名单。

参加内部竞聘的公司员工,原则上需要在现有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年度绩效考核在优良以上,同时具有应聘岗位从业资格证书。

第六章甄选

第十九条由综合办公室建立涵盖测评方式、测评指标、测评内容和测评小组的人才测评体系,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第二十条测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和情境测试等,综合办公室在具体的测评过程中可以根据岗位的不同,与用人单位一起确定具体的测评程序,灵活地加以运用。

1.笔试是指通过书面形式以若干题目对候选人的能力和人格进行测评的方式。

2.面试是指经过精心设计,在特定场景下,以面对面的交谈与观察为手段,由表及里对候选人有关素质进行测评的方式。

3.情境测试是指将候选人置于特定的情境中,由测评者观察其在此情境下的反应,从而判断其个性特点的方式。这种测试方法在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测评中应用比较多。

第二十一条综合办公室根据拟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要求,设计出该岗位的素质特征,并应着眼于能够产生绩效的素质特征,建立该岗位的测评指标体系。测评指标体系一般应包括:

1.身体素质:包括健康、体力、精力、机体灵敏性和感知能力。

2.技能素质:包括专业能力、非专业能力和社会智能素质。

3.品德素质:包括职业道德、社会道德和政治道德。

4.心理素质:包括价值观、兴趣、追求、气质和性格等。

第二十二条测评程序结束后,汇总测评结果,并据此提出聘任意见。

综合办公室配合测评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测评;委托采油厂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其面试和测评由采油厂人力资源科组织,综合办公室协助。

第七章人员录用

第二十三条录用审批

科(队)级及以下人员的录用由经理审批;公司级人员由采油厂录用后委派。

第二十四条录用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在正式确定录用前,由综合办公室进行背景调查,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应聘人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成为公司试用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6个月。

对未能录用的人员,综合办公室发出婉拒信;认为符合公司要求,但是由于招聘名额等因素导致未能录用的,综合办公室将其资料录入公司人才库备案。

第二十五条试用

试用期的人员,尚不属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间,员工可提前一周提出终止试用。

综合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应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考核鉴定:

1.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向员工说明理由后提出终止试用。

2.试用期满未达到合格标准,综合办公室与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期转正或辞退,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

3.试用期内表现优异的员工,可申请提前转正。

第二十六条转正审批

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一般员工,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在“试用期考核表”上出具书面意见,交综合办公室审核后经理审批。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科(队)级人员,由主管领导在“试用期考核表”上出具书面意见,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提交经理审批。

试用期员工转为正式员工后,由综合办公室在该员工的员工登记表里注明进入公司的时间和转正时间。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其他与本办法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森豪威油田钻井工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培训工作,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培训体系,通过知识、经验、能力的积累、传播、应用与创新,提升员工职业技能与职业素质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及员工。

第三条公司的培训以符合业务发展和组织能力提升为原则,并注意前瞻性和系统性;技能培训和外部培训需遵循“机会均等,公平争取”的原则,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员工培训工作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管理,公司其它各单位配合。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职责

1.制定员工教育培训的有关政策、规定。

2.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预算。

3.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年度培训计划,并检查指导员工培训的开展情况。

4.组织通用性知识的培训。

5.负责外派培训相关事项安排以及外派参训人员的管理。

6.评估并跟踪培训效果。

7.管理和控制公司整体培训费用。

第六条各单位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2.组织本单位员工业务技能等内部培训工作。

3.协助综合办公室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

4.评估培训效果。

5.管理和控制本单位培训经费。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形式

第七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入职培训、管理技能培训、业务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1.入职培训

所有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半个月内接受培训和考核,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工作日。

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简介、组织机构及主要领导成员、公司战略目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基本政策、安全教育、工作环境等。

2.管理技能培训

培训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以提升管理绩效;或为了管理梯队的建设,对有发展意愿或表现突出者进行必要的晋升储备技能培训。

培训内容视实际需求确定,并根据实际需求采取内、外部培训形式。

3.业务技能培训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的业务技能培训,并经考核,达到上岗资格。

培训内容包括:本岗位业务流程、操作流程、工艺规程和专业技能培训等。

4.转岗培训

所有转岗员工必须参加转入单位组织的上岗培训,以达到上岗要求。

培训内容包括:转入岗位操作流程、工艺规程、专业技能、转入单位管理制度等。

5.继续教育培训

对各类专业人员,要不断更新、补充和扩展专业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本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

第八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员工自我培训、公司内部培训、公司外部培训和其他培训形式。

1.员工自我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愿望和条件,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学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但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2.公司内部培训

内部培训是最主要的方式。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和员工工作调整需要等情况组织培训。培训可采取部门岗位练兵、内部培训师(可由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课题培训、外部讲师上门授课等形式。

3.公司外部培训

外部培训包括公开课、拓展训练、沙盘模拟、脱产教育等形式。

(1)公开课:参加各培训机构举办的公开课。这种方式参训灵活度高,可增加与外界交流的机会,适合不能在公司内进行集中培训的内容的学习;

(2)拓展训练:参加拓展基地训练,体验式培训,适合于增强团队精神、锻炼个人意志、挑战自我;

(3)脱产教育:根据工作需要或培养人才的需要,安排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在公司外进行阶段性培训。

4.其他培训形式

(1)e-learning:公司可利用网络随时随地进行学习或利用视频等培训光盘进行集中培训。此方式灵活度大,时效性强,经济实惠;

(2)现场考察培训:参观优秀企业,借鉴优秀企业好的做法,在感悟中学习,印象深刻。

第四章培训程序

第九条制定培训计划

1.综合办公室每年年底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各单位汇总并形成本单位的下年度培训需求,并上报综合办公室。

2.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结合单位的下年度培训需求、本年度人员考核结果、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预算,报经理审批。

3.各单位根据审批后的培训计划和培训预算,结合各单位经营任务、业绩情况和培训经费,制定下年度培训计划,报综合办公室审批备案。

4.公司高级管理技能培训计划报送采油厂人力资源科,由人力资源科根据需要进行整体安排。

第十条实施培训

1.培训实施原则上依据综合办公室和各单位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计划外培训应填写计划外培训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报综合办公室审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2.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培训结果以及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依此对受训员工进行考核。培训档案将作为业绩考核、晋升、职称评聘、人才流动的重要依据。

3.综合办公室对各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落实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对重要培训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第十一条培训考核与评估

1.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与考核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培训效果;并检查和监督各单位内部培训考核和评估工作。

2.培训结束后受训者写出培训总结,参加外部培训的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所学知识整理成文并向相关人员讲授;综合办公室通过组织考试、实地操作、跟踪调查、岗位素质测评等手段,评估学员培训后的成效。培训总结和测评结果一并放入个人培训档案。

3.年终时,各单位对本单位年度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综合办公室提交年度培训总结报告。

第五章培训费用

第十二条培训费用是指组织或参加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学费、资料费、教材费、讲课费、试卷费等费用。员工因参加培训所发生的差旅费不纳入培训费范畴。

第十三条培训经费管理

1.公司培训经费按照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列入成本费用。

2.从员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的项目有:

(1)经公司批准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培训费用、住宿费、交通费;

(2)举办政治、文化、技术、业务培训的开办费、租赁设施费、教师酬金;

(3)购买培训教材、资料、教学设施、设备、软件,证书;

(4)用于教育培训工作人员的办公经费;

(5)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6)有关员工教育培训的其他开支。

第十四条学历培训费用报销按照公司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违反培训纪律或岗位培训考核(考试)不合格者,由综合办公室视情况扣发本月工资,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报公司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受训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受训者的权利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为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技能,员工有权申请参加内部举办的相关培训。

2.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3.参加脱产培训的员工,需个人提出申请,经综合办公室审核、报经理审批后,与公司签订协议书;员工脱产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等根据协议书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受训者的义务

1.培训期间受训员工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无故缺训,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2.员工参加在职培训时,仍须履行所任职位的全部职责。

3.员工参加颁发证书(含结业证)的各类培训(不含学历学位培训),由于员工本人原因未能取得相应证书时,按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的50%由员工本人负担,在工资中抵扣。

4.培训结束后,受训者必须将相关培训资料上交到综合办公室归档,供公司内训时使用,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5.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6.员工个人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参加各类培训不适用本办法。但员工占用工作时间自费参加培训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经过批准自费参加培训的员工占用工作时间在2个工作日以内的按出勤对待,占用工作时间在3个工作日以上的按考勤制度中的请事假规定执行。未经批准者按缺勤处理。

第十八条未通过申请报批程序而参加有关院校脱产学习的员工,入学前必须办理辞职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自行终止,其他与本办法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森豪威油田钻井工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理顺劳动关系,规范公司用工行为,规避劳动用工中的法律风险,建立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人员选聘机制,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管理,包括采油厂委派员工与公司聘用员工。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劳动用工计划,管理聘用员工劳动合同,办理除公司经理层人员外员工的内部调动手续等工作。

第二章用工计划管理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劳动定员标准和各单位用工申请,制定公司劳动用工计划。

第五条用工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本着合理控制员工年龄、学历、专业、技术(技能)水平、职业资质等结构比例的原则,促进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用工计划。特殊情况需调整用工计划,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定额、定员及职业标准

第七条公司实行劳动定额和劳动定员管理。在生产管理和用工管理中,要以劳动定额和劳动定员为基础,核定用工质量和数量。

第八条各单位可以参照国家或行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编制(或修订)劳动定额、定员方案的建议。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自觉维护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的严肃性,严格按标准实施管理,合理控制劳动用工数量。

第十条公司推行岗位序列和岗位规范管理。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动态补充完善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任职条件等,为员工的招录、上岗、考核及兑现薪酬等提供基础依据。

第十一条公司实施职业标准管理,依法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各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明确岗位准入标准。技术(技能)工种岗位和特殊职业岗位的员工,必须通过相关专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质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用工形式

第十二条公司用工形式包括两大类:一类是采油厂委派人员;另一类是公司聘用人员。公司聘用人员以劳动合同用工为主体、以劳务用工为补充。

第十三条采油厂委派人员是指采油厂通过直接委派的方式派驻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人员,被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薪酬、三险一金、绩效考核均由采油厂管理,工作关系由公司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聘用工应规范为合同工和劳务工两种。一般性、临时性、服务性的非技术岗位,可以使用劳务工。重要、关键生产及管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工。后勤服务、季节性及特定工种的工作,可以采用工作外包的方式,也可以使用非全日制用工。

1.“合同用工”指公司与员工个人以劳动合同方式确立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务用工”指公司在劳务市场上招募劳务人员,劳务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的用工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因工作要求需要返聘人员的,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明确返聘期限、工作岗位及内容、劳动报酬等事项。

第五章劳动合同用工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员工进行组织签订、检查履行、督办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处理劳动纠纷等管理工作,以保证公司劳动用工规范化、劳动关系合法化。

第十七条综合办公室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的劳动用工和合同管理,负责编制劳动合同标准文本,修订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界定劳动合同签订权限与期限等工作。

第十八条自员工入职30日内,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合同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一年、三年、五年三种,具体期限按工作性质由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从事阶段性工作的人员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或者连续签订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

2.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

3.3年≤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6个月。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员工也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二十四条公司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约定及企业薪酬制度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第二十六条对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员工,公司在劳动合同中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公司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月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六章劳务用工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选择劳务工的用工形式。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薪酬、奖惩、辞退等有关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协议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第二十八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

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留用的依据。

4.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劳务工的数量、劳动报酬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公司严格按条件使用劳务工,对违反“劳务用工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工,解除协议。

第三十条公司按“劳务用工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劳务工缴纳公司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第七章人事异动管理

第三十一条人事异动管理涉及到公司内部员工的晋升、降职、内部调转、辞职、辞退等项工作。

第三十二条人事异动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任职资格为标准,以考评结果为依据,严格遵照相关程序,慎重进行。

第一节晋升、降职

第三十三条晋升是指员工因业绩突出,由较低职位上升到较高职位,其责任、权利相应增大,薪资待遇、机会相应增多。

降职是指员工从原有职位降低到责任较轻的职位,同时削减被降人员的权利、薪资和机会。

第三十四条员工晋升应以现处岗位的业绩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同时还应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1.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

2.相关的资历和经验。

3.适应性和潜力。

4.公司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五条在业绩考评中,没有达到业绩预期的员工,由其直接上级、综合办公室和其本人讨论并制定业绩改善计划。该计划的实施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期满后员工在工作态度和业绩表现上仍然没有改善的,经确认后可作降职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被任免员工由其主管领导提名,同时备齐有关材料,填写“职务任免审批表”。呈报任免者应备的材料包括:

1.主管领导对该员工的全面鉴定。

2.员工绩效考评表。

3.员工培训及培训考评结果。

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5.拟异动的职务和工作。

6.其他有关的材料。

综合办公室也可以根据员工绩效考核情况,提出任免建议。

第三十七条科(队、站)级及以下人员的任免由经理决定,公司级领导、采油厂直接任命的财务人员采油厂审批。

第三十八条被任免员工接到任免通知后,填写“员工离岗交接清单”,在一周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节内部调转

第三十九条内部调转是公司内平行的人事调动,包括公司不同单位、部门间的平行调动,其目的在于为内部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及发展机会,更加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

第四十条内部调转可以按照岗位需求与员工意愿直接调转,也可以通过内部竞聘实现调转。员工可以自荐参与岗位应聘。员工可以自荐参与岗位应聘。

第四十一条公司内部岗位空缺和内部招聘信息的发布是员工内部调转的基础。内部调转按下列程序执行:

1.综合办公室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员工提出竞聘申请,原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3.员工填写“招聘登记表”,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4.综合办公室审核和确认员工信息。

5.员工参加新部门的面试和录用程序。

6.新部门负责人签署录用意见。

7.综合办公室协调、批准。

8.员工交接工作,到新部门报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综合办公室发出的内部调转通知后,填写“员工离岗交接清单”,于一周内妥善交接工作,办理调转手续。

第四十三条员工本人申请、领导同意调出,但因种种原因,应聘员工不能被新部门录用的,原部门应继续留用该员工。

第四十四条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内部应聘,由于机构调整导致的原因除外。

第三节辞职

第四十五条辞职指员工主动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采油厂委派员工辞职按照采油厂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聘用员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四十六条员工辞职前一个月,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和单位所属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综合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综合办公室在一个月内需做出明确答复,在此期间员工应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准备。

第四十八条综合办公室审核“员工离职申请表”,与辞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将“离职面谈记录”和“员工离辞职申请表”报送领导审批:

1.非采油厂委派的员工辞职由经理审批。

2.高层管理人员及采油厂委派人员由经理审核后报采油厂审批。

第四十九条员工辞职申请被批准后,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员工离岗交接清单”,按要求妥善交接工作(原则上为一周时间),退还公司财物,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第五十条综合办公室收到签字完毕的“员工离岗交接清单”后,向辞职人员发放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财务科结算辞职员工剩余工资。

第五十一条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辞职手续,或工作交接不善,公司有权中止办理手续,并作旷工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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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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