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合规管理,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要求的重要举措。中央及地方国资委出台合规管理政策后,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快速响应,致力建立科学、规范、落地的合规管理体系。为了进一步了解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现状,普华永道在研究国资政策和调研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选择了10家中央企业、50家地方国有企业为调研标的,开展35场访谈和专题研讨会议,普华永道通过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发布《中国合规管理政策研究与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调研报告》,旨在为国有企业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带来有益启示。
一、合规管理机构设置
调研结果显示,企业普遍认为多个政策均明确了由总法律顾问及企业相关负责人担任合规管理负责人,但由于总法律顾问大多数情况并非公司董事,且如果合规管理委员会和审计风控委员会合署办公,合规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及委员会主席人选将难以明确。
普华永道建议:
1.将合规管理委员会与风控审计委员会合署办公,并由董事(一般为原风控审计委员会主席)担任主席,合规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合规管理顶层统筹与研究重大合规事项。
2.在经营层设置合规管理领导小组,由总法律顾问担任组长对合规管理日常工作负责,把相关部门负责人纳入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牵头研究日常经营的高合规风险事项,为经营层决策提供前置合规意见,具体工作部署由工作小组(由合规管理部门牵头)进行落实。
二、合规管理重点
企业应当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切实防范合规风险。其中,在七个重点领域(如下图所示)中,国内企业与海外业务的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