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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4
(三)《煤矿安全规程》;4
(四)《矿井防灭火规范》;4
(五)《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4
(六)《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4
(七)《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盲巷、空巷管理制度》。4
第二章各级领导、各业务部门和区队的4
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4
一、“一通三防”管理机构4
二、各级领导、业务部室和区队“一通三防”责任制5
三、各业务科室、区队的“一通三防”责任制8
四、生产队、组责任制6
第三章一通三防各工种岗位责任制20
、瓦斯检查员20
2、测风员2
3、放炮员2
4、采煤机(或掘进机)司机22
5、电气设备维修工22
6、通风测尘工23
7、安全员23
8、防突员24
9、监测值机员24
0、通风设施工24
、其他职工“一通三防”责任制25
第三章通风系统管理25
第四章矿井瓦斯管理30
第三十一条高冒区管理制度38
第三十二条井下摄像、拍照瓦斯防治制度39
第三十三条排放瓦斯管理制度4
第三十四条瓦斯积聚临时处理制度43
第三十五条防止瓦斯超限管理规定45
第三十六条瓦斯超限管理制度46
第三十七条井下瓦斯超限报告登记备案制度50
第三十八条通风瓦斯分析制度50
第三十九条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停产管理规定52
第五章矿井综合防尘管理57
第六章矿井防灭火管理60
第七章巷道贯通管理63
第一百〇一条贯通措施、贯通通知单、贯通记录要统一归档至少保存一年。67
第八章局部通风管理67
第一百〇二条一般规定67
第一百〇三条有计划停风69
第一百〇四条无计划停风70
(一)无计划停风的现场管理70
(二)无计划停风的汇报与处理70
(三)无计划停风事故的追查。7
(四)无计划停风的处罚7
第九章通风设施管理72
第一百三十二条井下防突风门管理制度75
第一百三十三条井下风门管理制度76
第十章井下烧焊管理79
第十一章矿井测风80
第一百五十一条根据测定数据及时填写测风记录,并按规定填表上报。8
第一百五十四条定期审核测风报表。8
第十二章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8
第一百五十五条光学瓦斯检查仪8
第一百五十六条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8
第一百五十七条测尘仪、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器82
第一百五十八条风表、干湿温度计82
第一百五十九条瓦斯校准仪82
第一百六十条发爆器83
第一百六十一条天平83
第一百六十二条水压表、流量计83
第一百六十三条通风参数测定仪83
第一百六十四条瓦斯抽放管道参数测定仪、瓦斯突出参数测定仪83
第一百六十五条隔离式自救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气密性试验,并有记录。83
第十三章一通三防例会84
第一百七十条对无故不参加例会的人员罚款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84
第一百七十二条做好会议记录或下发会议纪要。84
第十四章一通三防资料管理84
第十五章附则85
)本制度由华润XX通风部负责解释。85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86
第一章总则为了对矿井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的危险源进行控制,提高安全可靠性,减少职业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结合山西华润XX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大宁)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华润大宁各相关单位。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三)《煤矿安全规程》;
(四)《矿井防灭火规范》;
(五)《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六)《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
(七)《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盲巷、空巷管理制度》。
第二章各级领导、各业务部门和区队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一、“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一通三防”责任领导机构如下: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部,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等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通风部经理
办公室副主任:防突部经理
办公室成员: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各基层队队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二、各级领导、业务部室和区队“一通三防”责任制
、矿长
矿长是公司“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抓好以下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并认真组织实施,责成公司各级单位依法管理、依法整治、依法追究失职者责任,对公司“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责任制、“一通三防”机构和所需人员的配备。
(3)根据矿井“一通三防”规划、计划和工作情况,确保“一通三防”技术措施、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落实。
(4)大力支持总工程师、各分管副职及职能部门抓好“一通三防”工作,保证其责、权、利相一致。
(5)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及时研究、解决“一通三防”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每天审阅瓦斯日报表(离矿应指定专人代理)。
(7)矿井发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时,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要求成立指挥部,并负责指挥处理事故。
2、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通三防”工作预案、设计、措施,重点把好五关,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处理关、“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关。
(2)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中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3)发现瓦斯隐患和各项“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不健全时,积极组织处理,追查隐患原因,总结教训,不断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水平。
(4)负责矿井监控系统、通讯系统设计方案审查、实施及升级改造,解决系统日常运行期间存在的重大问题。
(5)每月至少亲自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6)负责审阅通风瓦斯日报、瓦斯监控日报、瓦斯抽放报表,对其中的问题应有明确批示,并要检查落实情况(离矿应指定专人代理)。
(7)负责组织制定会审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根据生产变动情况,按季度补充完善。
(8)负责指挥盲巷瓦斯排放和掘进面与采空区的贯通工作。
(9)矿井发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协助矿长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3、生产矿长
()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
(2)负责所分管单位瓦斯业务保安工作,及时处理解决采掘生产过程中的“一通三防”隐患和问题。
(3)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文件和安全规程,并把防治措施落实到队组。
(4)负责检查督促生产单位管理和维护好瓦斯抽采系统,(5)负责搞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搞好采掘工作面的“一通三防”等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4、安全矿长
()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审查公司矿井生产建设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参加矿井工程设计审核、工程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
(4)发生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准确向上级报告,并主持事故的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5)监督矿井有关“一通三防”方面安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5、机电矿长
()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所涉及的机电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矿井瓦斯抽放泵站及其附属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可靠运行。
(3)负责机电方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和验收,组织好大型设备的定期检修,保证机电设备完好运行。
(4)定期组织机电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杜绝设备带病运转和井下电器设备失爆。
(5)负责抓好机电管理人员及要害工种培训计划的实施,支持和鼓励机电技术人员的发明革新和创造,促进机电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各业务科室、区队的“一通三防”责任制
、通风部
()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全面抓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2)通风部经理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措施。
(3)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保证通风系统安全、合理、稳定、可靠。
(4)根据采掘作业计划,每年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并搞好通风系统的调整和风量分配。
(5)按规定,完成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矿井反风演习,通风阻力测定,主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
(6)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一通三防”的各种规定,并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单位“一通三防”各种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7)审阅各类通风报表、总结;检查井下现场“一通三防”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8)组织本单位职工搞好“一通三防”现场管理,教育通风职工爱护和监护“一通三防”设施,遵守“一通三防”规定。
(9)负责开展“一通三防”攻关工作,解决生产中所遇的“一通三防”课题,并编制年、季、月“一通三防”工作计划、总结。
(0)对瓦斯大的采掘工作面和事故多发性工程,排放瓦斯,贯通巷道,初末次放顶,岩巷见煤,煤巷见岩,井下烧焊等情况必须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并落实责任,排放瓦斯工作和巷道贯通时,必须有通风干部亲临现场指挥,井下烧焊要派专人检查瓦斯。
()完善和实施矿井综合防尘措施,按规定敷设防尘管路,风流净化装置,定期冲刷巷道积尘,接尘人员佩带防尘口罩,所使用的防尘设施要做到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2)严格执行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做到三对口,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处理。
(3)建立测风制度,每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根据测风结果按旬上报矿总工程师。
(4)按要求审查矿井通风系统图,并做好“一通三防”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
(5)做好井下火灾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封闭采空区。
(6)管理好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检修、校正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7)组织员工学习三大规程和通风安全知识,每年对瓦检员等重要工种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8)参与采、掘、抽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把好“一通三防”设计和安全措施完善关。
(9)负责井上、下通风设施的建筑和维修工作,保证通风合理,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20)局扇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局扇每半年定期上井检修,保证局扇设备齐全和正常运转,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距离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做到风筒吊挂整齐,不漏风,无挤压撕裂,杜绝任意停开局扇现象,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2、防突部
()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全面抓好矿井瓦斯抽放、防突管理工作,对矿井瓦斯抽放、防突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防突部经理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
(3)在单位开展“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职工爱护和监护抽放设施,遵守有关规定。
(4)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抽放防突的各种规定,负责组织制定瓦斯抽采设计、瓦斯抽放防突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5)审阅各类防突预测瓦斯抽放报表、总结,检查井下现场防突抽放工作。
(6)负责编制、实施瓦斯抽放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的正常衔接,做到抽、掘、采平衡。加强瓦斯抽放日常管理,正确分析抽放瓦斯效果,研究和改进瓦斯抽放方案,组织新技术推广。
(7)建立抽放防突各种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种操作规程。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测定瓦斯抽放流量、压力、浓度等各种参数,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随时进行测定。
(8)按要求绘制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图,并做好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
(9)做好防突抽放设备、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检修、校正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0)负责当采掘工作面进入突出危险区时及时组织防突预测工作。
()参与采、掘、抽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把好抽放防突设计和安全措施完善关。
3、技术部
()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全面抓好矿井开拓、生产布局等管理工作,对矿井开拓、生产布局工作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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