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氮、总磷超标排放,脱脂废水直排,拒不停产整治,擅自恢复生产……今年9月,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曝光5家存在废水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其中一家还是上市公司。这些公司不仅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还被判合计近万元的罚款。这是惠州市铁腕执法的真实案例。
有污染源的企业做减法,绿色发展才能做加法。
近年来,惠州市不断探索创新,实行“五个一律”保障铁腕执法,提升环保查处技术水平确保最严执法落地,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最严环保执法之路,实现了企业从不敢污、不能污到不想污的巨大转折。
惠州市实行“五个一律”保障铁腕执法,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最严环保执法之路。这是监测员对一企业烟囱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采样。惠州日报记者钟畅新摄
抓制度:震慑企业不敢污
家企业纳入市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环境执法也需要制度保障。
“我市在环保执法制度保障上开展了系列探索和实践。”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说,近几年来,惠州市出台生态文明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就有一百多项,构筑了较为健全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效护航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
在立法层面,惠州市为一条江立一部法(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为一座山立一部法(惠州市罗浮山保护条例)、为一个湖立一部法(惠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为一座城立一部法(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夯实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基础。
事实上,为保证“真执法”,惠州市制定了多项“硬核”政策举措:建立严格的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对存在重大环境问题的区域实行区域限批;建立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定期研判环境质量,对环境形势有恶化、污染治理任务进度滞后的县区及时提出预警;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监管;实施大亚湾(考洲洋)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划定惠州市海洋生态红线,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该负责人说,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者深刻意识到了一句话:“污染环境,就是侮辱自己。”这个巨大的转变,缘于一道“紧箍咒”。
原来,惠州市将家企业纳入市环境信用评价范围,依法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社会化试点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按省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工作,以经济手段约束企业自觉治污。
为配合环保执法,惠州市全面畅通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有污染犯罪嫌疑的,积极抓移送,侦办不手软。
盘点发现:今年前11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家次,依法立案宗,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份,罚没金额.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4宗,罚没金额.5万元,查封扣押案件50宗,限产停产案件23宗,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8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8宗。
抓监管:盯住企业不能污
环保执法从一两场风暴变为频刮的“四季风”
“我们宁可现在做‘恶人’,也不能做历史的罪人。”在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采访时,经常听到这样的话。用重典、出重拳、动真格,近年来,环保执法从一两场风暴变为频刮的“四季风”。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执法要严,也要“准”。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针对备受诟病、常年来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小微企业,也就是群众投诉较集中的“散乱污”,惠州市制定整治计划,明确关停时限和整治标准。
日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联合梁化镇人民政府,对两家“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查处,两家企业的漂白废水直排入河,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两家企业采取强制措施,断水断电,并清理清拆了生产原料、设备,强制停止生产。
放眼惠州全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全面铺开。惠州重点整治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家“散乱污”工业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
惠州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与各专项执法行动有机结合。比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该项工作纳入生态环境部重点工作和督导范围。截至年8月25日,惠州全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37个环境问题(原清单内17个,新排查发现20个)已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为%。
精准地抓住企业偷排漏排,环保查处技术也须跟上。近年来,惠州市进一步完善污染源监测监控平台,以在线监管为核心,引入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固废动态监控等系统,实时掌握区域环境状况,让污染无处遁形。一线环保执法人员也都配备了掌上电脑、移动执法仪等设备,成为他们的“眼”和“耳”,可实时进行信息查询和数据同步。
惠州市部分重点涉污企业都装有两个摄像头,一个装在排污口,一个度监控厂区,两只“眼睛”24小时在线,实时在线监控污染源。
这些先进装备,为查处违法案件立下了汗马功劳。执法人员表示,有一些规避监管的企业最终被监控发现后,全部处以顶格处罚,有的企业负责人还公开向市民道歉。
不敢污,彰显了最严执法;那么,不能污,就确保了最严执法的落地。
抓长效:倒逼企业不想污
企业环境守法情况将于上市等经济活动挂钩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环境执法力度,让不少心存侥幸的企业看到了惠州市面对环境违法绝不让步,捍卫惠州市碧水蓝天的坚强决心。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该负责人说,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清新之路依然任重道远。眼下,探索执法长效机制是关键,惠州市将建立长效机制,倒逼企业不想污。
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垂直管理改革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整合生态环境管理职能,构筑“天空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管格局,惠州市严监管的蓝图已绘就。
未来的监管格局,执法要准,更要严: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加强排污企业监管,严禁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建立完善全市生态环境诚信等级管理体系,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与专项资金申请、信贷、融资、上市等经济活动挂钩,以环境信用制约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
“在制度设计上更突出治污责任,通过制度营造‘失责必究’的高压态势。”该负责人说,一方面,突出排污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用足用好环保法,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制度,实时修编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严惩。另一方面,要突出县区党政治污的属地责任。下来,惠州市将重新修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建立完善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督导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督促县区自觉落实生态环保责任。
在推动全民共治方面,惠州市将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实时发布重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污染源企业违法排污情况,强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在强化区域协同方面,积极落实深莞惠(3+2)污染联防联治制度,协调解决区域一体化合作推进中的重大环保问题,推动建立多层次多区域环保合作体系,巩固提升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区域环境监管以及环境信息共享等方面的阶段性合作成果。
来源/惠州日报
整理/惠州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