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生活垃

  5月20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进行解读。

  本报消息(记者刘佳)5月20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7章34条,将于6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出台对促进山西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规定从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定时定点不落地收集转运、末端机械化智能分拣以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各个环节,全方位进行了规范。据了解,规定适用范围在国家要求11个设区市的基础上,结合山西省实际,扩大到11个县级市城市建成区。

  在分类投放环节,按照简便、快捷的要求,规定明确,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采用“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同时,要求对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进行单独分类(即“4+2”分类标准)。

  图为山西太原一小区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在分类收运环节,规定明确提出取消城市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分散设置的垃圾桶,实行定时定点收集、不落地管理;要求收运单位使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不得混装、混运;对于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采取自行运输、提前预约或者定时定点的方式进行收集。同时,规定提出要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网格化管理制度。

  在分类处理环节,规定明确按照整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园区化承载的原则,加快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利用设施,有害垃圾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单位进行处理、厨余垃圾由专业处理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其他垃圾由焚烧处理单位进行焚烧。同时,提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先进的机械化、智能化垃圾分拣设施,实现末端精准分拣。鼓励住宅小区、家庭厨房、餐饮场所等在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此外,规定明确要求,省、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医院,引导全社会养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良好行为习惯,努力营造全民参与、人人动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示范、监督。

编辑:陈瑞瑞

审核:郭翼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uzhaigousc.com/zdtz/5778.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