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遵循科学规律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第期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环节。但是如果不遵循科学规律、不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仅起不到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反而会误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
近期,某地接二连三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该地区领导几乎倾城而出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媒体报道领导一天跑三、四个地方深入企业检查出安全生产管理问题,这样的报道言过其实,如果真的这样,那么这些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实不一般,值得夸耀。但是实际情况是很难做到的,试想一天跑三四个地方,即使是半天一个地方加上路程来回时间,到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也只不过2、3小时,在2、3个小时内能够“认真查看”、“仔细询问”、“随机抽查”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台账、设备运行、安全风险排查管控等情况,并很快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单,真的是高效率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更何况大多数情况下“深入”到企业也最多只不过是1个小时时间。领导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发现问题,哪些长期在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及企业和现场班组这么多人员却没有发现,只能说明基层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低下。低下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足以证明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不具备的或存在严重问题,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或存在严重问题情况下,看着这些企业继续从事生产活动,反过来证明上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缺失,这样一来反而不能证明上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高,反而说明了上级领导在安全生产监管上的不作为。
因此,“领导一天跑三、四个地方深入企业检查出安全生产管理问题”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当前安全生产监管的浮躁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可以这么说,有关领导冒然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不能说明领导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而是对安全生产管理客观规律的不重视,既无科学管理的意识又无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的理念。
同样地,现在一些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也是缺乏科学管理的意识、更无依法管理理念,有不少企业在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压力下应付实地照葫芦画瓢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还有部分企业确实想通过安全生产检查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但是往往适得其反,常见的安全生产隐患始终难以消除,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所以,遵循科学规律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很重要!
遵循科学规律,是指安全生产检查存在一定的规律,违反其规律难以达到安全生产检查的效果。安全生产检查具有的特点是:
(1)目的明确:检查目的十分明确,实行安全生产检查的闭合管理;
(2)职责清晰:检查的主体职责应当明确清晰,职责不得混淆,并具有可追溯性,检查者应当对自己的检查行为担负相应的责任;
(3)形式多样: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多种多样,且标准众多,检查者可根据检查的目的设定相应的检查形式和检查的标准。
(4)自查为主:安全生产检查以内部检查为主、外部检查为辅,即俗称的“自查”,外部检查多数为监督检查。
(5)定性判断:检查结果一般都以定性作为结论,检查数据多为检查结果的定性而服务的。
(6)操作科学:安全生产的检查标准虽然众多,但其标准应当是科学的、可操作的。在确定某一检查标准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