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一张罚单浦江开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

经过倒查发现,你们小区运到中转站的生活垃圾没有做好分类,其他垃圾里混入了不少易腐垃圾。”5月1日上午,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体局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对珠红新村小区物业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

“我们小区垃圾是分类的,但有个别业主不自觉,我们监督和指导也不到位,执法人员多次来提醒过,确实是我们没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胡某说。

这是浦江县自《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5月1日正式实施起作出的全县首张,也是全省首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罚单。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年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垃圾分类在浙江有了省级层面的地方性法规。相比此前已实施的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该条例进一步明晰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各方管理责任,强调城乡统筹和源头减量,并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为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进一步促进分类系统建设,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据悉,《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制定源头减量措施、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落实分类投放责任、规范收集运输处理行为、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五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除了生活垃圾不按要求分类,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单位等不履行管理责任义务要受处罚外,《条例》还明确餐厅、宾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快递、外卖等包装要“瘦身”,外包装更绿色更环保等。

前期,浦江县垃圾分类办专门组织全县36个机关单位、15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参加部署培训会。各单位通过“周一夜学”、“周末学堂”、“主题党日”活动和“社区共建”等多种载体开展宣贯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开展宣贯工作部署30余次,推送新《条例》科普宣传20余次,把“新规定”普及到家门口。

来源浙江新闻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uzhaigousc.com/yszd/8581.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