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三亚辖区船舶管理证书的相关事

关于办理

《三亚辖区船舶管理证书》的温馨提示

为进一步提升海事政务服务水平,扎实推进船舶证件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简化船舶证书、便利航运生产、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同意,决定在三亚辖区开展船舶证书“多证合一”改革,并试点签发《三亚辖区船舶管理证书》。近期,“多证合一”线上申请系统已开发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

在三亚海事局登记并仅在三亚海事局管辖水域航行或作业的涉客船舶和游艇(以光船租赁条件从境外租进外国籍船舶的、三亚籍船舶以光船租赁条件出租境外的情况除外)。

相关事项

试点范围

对试点范围内的船舶签发《三亚辖区船舶管理证书》,用以替代《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标识码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电台执照》等七本船舶法定证书。

《三亚辖区船舶管理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船舶依法投保的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年度签注等在《三亚辖区船舶管理证书》上予以动态签注。已登记船舶初次申办《三亚辖区船舶管理证书》的,其有效期起止时间与原国籍证书一致。

办理方式

试点范围

(一)网上申请

申请网址:三亚辖区船舶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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