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生效,一般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包括制定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2)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定;3)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4)向劳动者公示。
一、实体要件劳动规章制度制定主体应是用人单位行政系统中处于最高层次、对单位的各个组成部分和全体职工有权实行全面和统一管理的行政机构,并由其代表用人单位制定并以用人单位名义颁布实施。用人单位其他管理机构,不具有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资格,只能参与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活动。
1.1内容应当详尽、可操作一些法律没有详细规定的内容,需要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具体规定。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何谓"严重违章"、"严重失职"、"重大损害",法律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公司应根据所处的行业、员工从事的岗位、担任的职务等具体情况来明确。
公司之所以要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外,另行制定规章制度,目的就在于对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度化、明确化、具体化,让员工清晰知道要遵守哪些规定,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甚至可能受到处罚的。但实践中,很多公司的规章制度仍然存在过于模糊、不规范、不科学、不具体、不合法,不具有操作性等问题,这样的规章制度就形同虚设,无法达到有效用工管理的目的。
1.2内容应当要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明确规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这里的"合法"是指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依法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关于劳动方面的行政规章。
二、程序要件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程序合法,程序不合法,同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1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2规章制度的异议程序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2.3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用人单位应当将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三、结语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不是一劳永逸,还应及时修改、补充。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公司要随时白癜风的医院北京哪家医院治白癜风费用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