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规则之三企业规则沦陷的危害

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

——毛泽东

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

——管子《管子·牧民·四维》

企业管理也是如此,如果一个企业的制度不能很好的约束他的员工,特别是管理人员,最后的结果也会是“企将不企”,所以企业需要做的就是要建立“四维”,让制度来约束员工,通过制度和道德宣传让员工懂的“礼义廉耻”,建立企业的“法制”环境,就是发挥规则的作用。

在业务中,如果规则不发挥作用时,重点就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有制度不执行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正常情况下也会形成一些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同时有些流程流程虽然没有显性化,但是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也形成一些约定俗称的做法(虽然不一定合理,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有效)。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这些原来形成的制度和流程逐渐不被员工接收,在实际业务运行过程中,经常出现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主要表现为:

1.部门间相互推诿的事情增多:部门之间在业务协作时,发现可以依据的制度和流程已经不适合目前的情况,或者新情况出现后原来的流程没有定义,这样在部门协作时为了规避部门或者个人的责任,双方部门都选择不做,或者希望别人来处理,就造成了事情谁也不做,注意力就转移到这件事该谁做的问题上,而不是这件事是否紧急上;

2.部门间的合作基础被破坏:由于推诿扯皮,部门间的信任基础和沟通基础被破坏,时间久了就会形成部门员工之间的“个人恩仇”,个人情绪就占了上风,部门之间的沟通障碍越来越高,造成不是必须要沟通的时候,部门之间尽量不去沟通,最后以个人想法的“应该”代替了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

3.高层领导陷入调和部门间矛盾的漩涡:部门间推诿扯皮事项通常情况下还是要有高层领导出面协调解决,要求某一方处理这项业务,这样虽然解决了一时的问题,但是也会带来部门间“打小报告嫌疑”的后遗症,部门间信任的基础被破坏,下次出现这样的问题时,冲突可能还会升级;

4.高层领导可能无意成为制度的“破坏者”:高层直接解决冲突,可能也是基于自己的知识经验做出的判断,可能“忽视”了公司已经存在的制度,无意中可能破坏了制度的规定,也使有情绪的一方将情绪转移到对公司执行制度的不满;

5.制度成为规避责任的借口:这种情况下,制度也会成为规避责任的借口,“有理”的一方可以拿出制度来解释这件事情的责任不在于自己的部门,看似“无理”的一方可能觉得他们是在曲解制度,那这样制度就成为双方扯皮的理由。

第二,无制度乱执行

制度的不完善或是不能根据企业的发展及时升级优化,是目前很多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会遇到很多新问题、新困难,往往这些问题和困难没有明确的制度说明,这样在执行业务时,就会出现“无制度乱执行”的情况,业务执行者可能会根据以前的工作经验,或者利于自己的处理方向来处理事情,就会造成业务处理存在问题。

在企业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具体表现为:

1.业务执行过程不受管控:不受管控的权力就会乱用,不受管控的业务就会出现混乱,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业务部门就会自己定义自己的规则,按照自己定义的规则处理自己的业务,可以不管公司的整体安排,就会出现公司资源的大量浪费,风险凸显,但是又无从治理,因为很多信息不能反映出来;

2.业务执行过程中没有完整的信息记录:业务不受控,最主要的表现就是业务过程没有完整记录,采购人员不知道每个订单的执行情况、质量人员发现的不合格品不知道流转到什么地方去了、客户投诉处理完了后面怎么去整改没有人跟进,等等,这些高层都没有办法跟踪,因为没有记录;

3.业务处理的规则自己定义:无政府主义久了就会形成地方割据,我的地盘我做主,业务规则我定义:销售人员报给我多少销量我就记录多少销量、采购说收到多少货那就是收到多少货、采购说供应商不愿意给我们供货就不愿意给我们供货、人力资源说人员难招咱们就不招,总之各位都是老大,公司就只能接受;

4.业务处理的上下游之间信息没有联通:无政府主义带来的危害就是我做我的,是不是你想要的不是我关心的问题:生产缺料不是我采购的原因,我反正已经尽力了;出现质量问题是制造的问题,他们怎么就不能把产品做做好,等等,都是别人的问题,没有自己的问题,你想要的信息,对不起,不在我的职责范围之内;

5.业务处理过程中的“本位主义”:“本位主义”盛行是乱执行的根源,本位主义的核心就为了保证自己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不顾及公司的整体利益。

以上这些表现,就是公司规则沦陷的具体外在表现,给企业造成危害确实非常之大,严重者会逐渐拖垮整个公司,具体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1.侵蚀公司的执行力:规则沦陷,领导没有权威,公司的执行力也就无从谈起,没有执行力,公司的各项决议和政策就不能执行下去。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公司高层“盲”、公司中层“茫”、公司员工“忙”,高层管理只能成为救火队员,而且同样的问题层出不穷;

2.增加公司的沟通成本:公司业务推进基本靠沟通:员工沟通不行、部门领导沟通,部门领导沟通不行、高层领导沟通,再不行老板拍板决定,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就会花费大量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劳民伤财;

3.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时间成本的升高,降低的是生产效率,最终增加的是运营成本;

4.降低客户的响应速度:内部的扯皮最终表现的是客户的响应速度上:客户响应速度慢、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客户问题不受重视、重大事件缺乏应急机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缺乏责任感;

5.降低市场的竞争能力:最终这些就会逐步降低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过高的产品成本、比对手高的销售价格、不断降低的产品质量、没有改善的服务质量等问题,公司逐步走下坡路也成为必然。

公司经营要看到长远,务必需要从“人治”走到“制度治理”,建立“企业自己的四维体系”是通过“机制”来运行企业、来约束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按照规则履行自身的职责,才是企业规则秩序重建的关键。

下次我们会继续就这个话题继续深入探讨,给出企业可行的建议方案。

——本文系管理的规则原创文章;

——转载续注明来源:管理的规则(ID:M-Consultant)

——图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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