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一个合法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有多重

一个合法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有多重要?

下面跟着我们一起学习案例,了解一下吧

案例简介“我们根据自己单位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解除员工怎么还是违法解除呢?”A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王某疑惑不解。原来,A公司有一名员工张某旷工五天,王某根据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关系,张某不服遂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委调查,该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未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该管理制度制定程序不合法,因此A公司解除张某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张某赔偿金。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对企业有多重要。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因用人单位处理违纪职工和调岗引发的劳动争议屡见不鲜。不少用人单位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错误的方式或依据处理违纪员工,不但可能构成违法解除,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既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又是赋予用人单位自主管理权,而一个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不仅内容要合法合规,还应符合相关程序才能生效。1

制定规章的主体必须合法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在这里有权以用人单位名义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单位指的是有权对该单位的各个组成部分和全体职工实行全面和统一管理的机构,企业的车间、班组、党组织等其他组织虽然可以参与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但是无权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发布,因为其不具有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资格;但若是集团企业旗下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公司,是具备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资格的。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上级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不能当然适用于下级公司,若要适用必须经过相关的民主程序;如果是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可以视为公司的内设机构,那么上级公司规章制度是可以直接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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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民主程序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或修改规章制度时,一定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征求职工或代表意见,并将开会的决议结果由参加会议的代表签字。如果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那它必然是无效的。当然,职工的民主是相对的,并不是说所有的员工都得同意,规章制度才能通过,大多数员工通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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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向员工明示之后才能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规章制度是企业所聘员工的行为规范,作为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本就应该对其适用的人公示。一套没有经过明示的规章制度是无效的,对职工也不具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对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时一定要做到有效传达。有的企业确实向职工明示过规章制度,如张贴告示、发放劳动者手册等形式,但即忽略了员工的签收及确认程序,没有做到传达的留痕。这也将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务纠纷的过程中,在负举证责任时会非常被动。

THEEND

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才能在实操中成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坚强护盾,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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