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基工程说明
1.并入路基填方内的工程量
(1)填前压实增加的填方工程量,主要包括清表、零填地段、耕地填前压实等等。
(2)路基沉陷增加的填方工程量。
(3)加宽填筑增加的填方工程量。
以上工程量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
2.砍树挖根、砍挖灌木林等工作已含在挖土方指标中。
3.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是指平均运输距离在15km以内,超过15km时,根据市场运价计算。
4.填土路堤中不包含掺灰,掺灰根据《公路工程概算定额》(版)编制。
5.边沟涵和孔径≤0.5m的灌溉涵以及路肩、中央分隔带盲(渗)沟等排水工程已综合在其他排水工程指标中。
6.特殊路基处理中未包含的内容根据《公路工程概算定额》(版)编制。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体积:挖方按天然密实方计算,填方、借方按压实方计算。
2.路基零星工程、其他排水工程按扣除桥隧长度后的路基长度计算。
3.圬工排水、防护工程按实体数量计算。
4.植草防护、喷播植草防护按护坡面积计算,但不包含锚杆、挂网,需要则另行计算。
5.喷射混凝土按体积计算。
6.锚杆框架梁、预应力锚索框架护坡按锚杆长和锚索长计算。
7.抗滑桩按混凝土体积计算。
8.挡土墙按实体圬工体积计算。
9.柔性防护网、金属网、土工织物网按挂网面积计算。
10.防风固沙按防风固沙路基长度计算。
11.石料垫层处理特殊路基按处理体积计算。
12.土工合成材料、强夯特殊路基处理按处理面积计算。
13.碎石(砂、灰)桩、CFG桩特殊路基处理按桩的体积计算。
14.粉(浆)喷桩、旋喷桩、预应力管桩按桩的长度计算。
15.采空区注浆孔按钻孔长度计算,注浆按注浆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