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学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及要求
培养目标
临床药学专业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格局,结合药学与临床医学两个专业的优势,依托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临床药学专业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岗位胜任能力为导向,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临床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以患者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目的,从事临床药学服务、临床药学研究、药政药事管理等工作,“懂医精药”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知
识
要
求
医学、药学相关学科知识
掌握与医学、药学相关的自然科学、生命科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临床药学实践。
掌握内外妇儿常见疾病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及临床合理用药相关的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动学、药效学、临床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物安全性评价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
掌握药物经济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及药事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
工具性知识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具有较系统的计算机与网络应用知识,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获取现代信息的基本方法。
人文学科知识
掌握一定的人文学科知识,具备较高水平的个人修养。
能
力
要
求
自主学习能力
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
专业应用和实践能力
具备全面、系统、正确收集患者信息,以及规范书写药历的基本技能。
具备运用循证药学的理论,收集和评价药物情报,提供药物信息服务的基本技能。
具备开展审核处方(医嘱)、调配处方,进行用药指导等能力。
具备合理用药所需要的药物咨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治疗药物监测和个体化给药方案设计等临床药学服务的能力。
具备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开展药物利用评价的能力。
交流沟通能力
具备与患者及其家属、医务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交流的能力。
具备对患者和公众进行药品基本知识、合理用药等方面健康教育的能力。
素
质
要
求
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理解临床药学工作者的责任,愿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和人类健康奋斗终生。
热爱生命,珍视生命,尊重患者,尊重科学、对学业精益求精,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创新潜力。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在职业活动中遵循执业行为规范。树立依法从事医药工作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患者和自身的权益。
具有科学的思维方法、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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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思妤
校对
聂颖
封面
宋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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