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是从去年全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处理的11万余案件中精心筛选,聚焦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等领域市场主体易发生的争议,涉及加班费、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规章制度制定、竞业限制、“三期”女职工权益保护、解除劳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等类型,这也是北京市第七次发布仲裁典型案例。林教头普法律师团队多年来致力于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服务,今天起继续转载北京市人社局典型案例,供大家学习参考!(前篇: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单位权益——北京市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之四)
案例5.关联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当然适用于本企业
案情简介
袁某于年3月20日入职某金融服务公司,担任高级产品经理。双方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袁某月工资标准为2.5万元,由基本工资1万元、岗位工资1万元及绩效工资5千元构成。年9月1日,某金融服务公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