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美育教师源头培养,提高美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学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首届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举办广州南方学院首届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并从中选拔优秀教师参加广东省首届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大赛主题
创新教学方法优化美育课程体系
大赛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锤炼教学基本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基本功比赛在提高美育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我校美育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学校美育现代化发展。
参赛对象及组别
(一)参赛对象
1.我校音乐、美术、书法、舞蹈课程的专(兼)在职在岗教师,且在年5月30日前教龄满2年。
2.思想政治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水平要求:积极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认真进行教改研究,教学效果优良。
(二)参赛组别
参赛教师可根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参赛类别,每位教师限报一个类别。
1.音乐类,具体类别为:
(1)教法类(视唱练耳、教学法);
(2)理论作曲类(音乐学理论、作曲理论、作曲)
(3)技能类(声乐、钢琴、器乐、指挥、艺术指导)
2.舞蹈类,具体类别为:
(1)技能类(芭蕾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
(2)理论类(舞蹈学、舞蹈理论、舞蹈史)
3.美术、书法类,具体类别为:
(1)美术类;
(2)书法类;
(3)设计类;(4)理论类;
赛制与赛程安排
赛程包括分院(系)级初赛和校级决赛,并从中选拔优秀教师参加广东省首届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大赛按照报名教师所选组别,分组竞赛。具体赛事安排如下:
(一)院(系)级初赛
1.初赛由各院(系)组织开展,比赛环节包括教学展示环节、专业技能和教学设计,根据参赛教师的初赛表现推荐参加校级决赛人选。评审标准见附件5。
(1)教学展示环节
参赛教师根据各院(系)安排依次进行教学展示,每名参赛选手的教学展示时间为10分钟,教学展示环节占初赛总成绩的50%。
(2)专业技能
参赛教师根据各院(系)安排进行,自选声乐、钢琴等作品进行展示,并由院(系)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专业技能占初赛总成绩的30%。
(3)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字数要求字以内,参赛教师提交教学设计交至各院(系),由各院系统一安排评审专家组进行打分。教学设计报告占初赛总成绩的20%。
2.院(系)初赛奖项设置可参考校级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于6月28日前将推荐参加校级决赛教师的纸质版材料(附件2-4)交至教务部质量监控与综合评估科(A1-),同时将附件2-4的电子版以及教学录制视频(录制要求详见附件7)一并发送至邮箱hun
nfu.edu.cn,材料命名规则为:单位名称+首届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材料。(二)校级决赛
1.教务部在统一收集参赛选手的比赛材料后,联合党建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对参赛选手的教龄、思想政治情况等进行审查。
2.成立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校内外专家组成。此次决赛基于学校疫情防控原则,决定以网络评审形式开展。教务部将汇总整理各院(系)的推荐材料,提交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评审委员会进行网络评审。其中,教学视频占总成绩的50%,教学设计占总成绩的20%,专业技能占总成绩的30%(各推荐教师的专业技能成绩以各院系上报的初赛成绩为准),具体评审细则详见附件6。
3.根据专家评审成绩,评选出不同组别的一、二、三等奖,并发放荣誉证书。此过程邀请监察与审计部共同参与,确保赛程公正、赛果有效。
4.教务部将从比赛结果中择优选拔出音乐、舞蹈类共4名教师,美术、书法类共4名教师,经3天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广东省首届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后续将由教务部为参与省赛的优秀教师提供培训指导及录制视频的技术支持。
其他事项
(一)各院(系)应严格审查参赛教师资格,参赛教师应满足教龄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积极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认真进行教改研究,教学效果优良。若违背以上条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次比赛资格与比赛成绩。
(二)参赛教师应保证教学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为利于后续参加省赛的申报程序,参赛教师提交的相关材料(申报书除外)不允许出现参赛教师姓名、院(系)名称和学校名称等相关信息。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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