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为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按下ldq

今年前10月,全市规模以上中小型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占全市的73.76%,民营经济纳税总额约占全市纳税总额的84%;截至11月底,民营经济主体占全市市场主体总数的94.3%。同时,截至10月底,全市共减免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三险缴费13.35亿元,惠及企业2.8万家;前10月全市实行纳税减免总额达58.46亿元……

12月16日召开的年清远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了今年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据悉,今年以来,清远强政策、优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为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纾难解困,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按下了发展的“加速键”。

会议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提升创新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着手,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创新金融服务,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大研发投入,走创新发展之路;推进开办企业、投资审批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等多方面发力,努力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民营经济主体比年底增加2.1万户

今年以来,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对全市经济贡献不断增大,在稳增长、促创新、增财税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显。

数据显示,今年1-10月,全市规模以上中小型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61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的73.76%。截至11月底,我市共有民营经济主体23.54万户,比年底增加2.1万户,占市场主体总数的94.3%。其中,私营企业4.32万户,同比增长11.3%;个体工商户19.22万户,同比增长11.1%。在数量增长加快的同时,民营经济主体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全市私营企业累计注册资本.8亿元,同比增长17%。

近年来,我市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积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品牌创新,企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知识产权由数量向质量转变。前10月,全市民营企业专利申请量件、专利授权量件,分别占全市企业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的93.95%和94.57%。目前,全市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达到家,占比99.7%。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3件,全部都由民营企业持有;全市民营企业建成省级工程中心家,占全市省级工程中心(家)的99.2%。

前10月,全市实现纳税总额.4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实现纳税总额.3亿元,约占全市纳税总额的84%。

同时,清远民营企业走出去步伐愈加稳健,进出口总额不断增长。前8月,全市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3亿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51.1%,同比增长11.3%。我市民营企业“走出去”意识明显增强,“走出去”发展企业也明显增多。目前,我市登记备案“走出去”在营运企业33家,同比新增对外投资企业6家。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积极为复工复产提供条件、加强保障,有序、有效助推企业复工复产。2月9日我市开始推动企业复工,至3月8日就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前10月,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亿元,同比增长5.5%,增速位列全省第二;完成工业投资.28亿元,同比增长50.1%;规上中小型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增长10.13%。

前10月全市实行纳税减免总额达58.46亿

清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加强组织统筹、群策群力,齐心协力推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清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促进经济向好发展的若干措施》《清远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等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环境,为推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疫情期间,我市还出台落实一系列阶段性降低市场主体用电、用气、用水成本措施,帮助企业度过时艰。其中,阶段性降低电价措施为用户减免电费1.7亿元,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措施为用户减免基本电费万元,降低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措施减少用气成本.46万元。

同时,清远积极贯彻执行新冠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和延续执行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截至10月底,全市共减免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三险缴费13.35亿元,惠及企业2.8万家。截至11月底,全市共发放稳岗补贴.92万元;返还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64万元,惠及27家企业。今年前10月,全市实行纳税减免总额达58.46亿元,其中鼓励高新技术发展减免9.67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金11.54亿元。

今年新“升规”企业达60家制造业贷款余额同比增23.73%

转型升级是企业提质增效的关键。今年以来,我市通过立项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提高产品竞争力。年,清远科技计划项目立项44项,其中支持民营企业33项,支持金额万元;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立项44项,支持民营企业41家,支持金额0万;年度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有关奖励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家,支持金额万元;清远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项目支持2家民营企业共万元;省科技厅立项3个项目,支持3家民营企业金额共万。

同时,清远按照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工作要求,累计划拨省级专项资金.万元。其中,落实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模补助.万元,民营企业上市融资补助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补助万元。

为了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清远建立规模为88家企业的“小升规”重点培育库,积极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截止目前,我市年新“升规”的企业已达60家,成功推荐认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10家。我市已累计获得省“专精特新”(高成长)中小企业认定21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企业类重点实验室3家。

在金融服务方面,清远充分发挥市信用担保基金、中小微企业转贷(过桥)资金、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资金池的引导作用,引导、鼓励银行加大对我市企业信用贷款的投放力度。截至9月末,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27亿元,同比增长23.73%,比年初增加33.28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3.49亿元,同比增长1.25倍,比年初增加13.07亿元。

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清远继续下放、委托及明确职权的市级事项共76项,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进我市企业开办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汇总梳理并推进项市级及以下部门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注销便利化改革,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广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应用。

来源:清远日报

采写:陈荣汉摄影:李思靖邱炜民

编辑:朱瑞飞校对:张鍪编审: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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