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发展观察》杂志记者蒋莹
在日前由山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青岛市政府主办的“乡村振兴齐鲁论坛”上,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原主任宋洪远围绕城乡融合发展的理念和要求等问题发表演讲。他强调,城乡融合发展要健全体制机制。
宋洪远回顾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强化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他表示,工农城乡关系的历史变迁经历了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集中农业剩余与建立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改革开放初期到新世纪之交,逐步放活农村要素配置与增加农民收入;新世纪以来到党的十九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与统筹城乡发展。
宋洪远认为,城市与乡村发展不平衡主要是以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城容城貌与村容村貌为表现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资源利用率、农业市场竞争力、农村民生保障是短板,乡村社会治理是弱项,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
如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宋洪远建议,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实现生态产品价值,保护利用乡村文化,促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建立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体制机制,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深化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市人才下乡激励机制,推进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开展科技下乡服务,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健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治理机制,统筹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制度,实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一体化,实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管理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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